[情报] 预付卡门号余额退费规定

楼主: yixianl (yxan)   2016-09-13 16:29:53
各家电信公司都有相同的营业规章
预付卡门号余额退费规定:
第九章 预付卡使用规范
第四十七条 预付卡之使用方式如下:
四、预付卡门号之有效期限届满时,未使用之余额(不含已购买之数据额度及赠送金额),
用户得将余额转入其名下或第三人名下之任一门号;如用户未持有本公司其他门号,得向
本公司办理余额退费。但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后,本公司得酌收该未使用余额之保管费,
直至余额扣抵完毕为止。
五、用户购买预付卡数据计量储值方案,于有效期限内未用完之数据传输量,本公司应依
该购价减去以购价计算之已使用数据传输量后,将所剩金额主动折抵通信费,本公司并得
酌收处理费。
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移动电话/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营业规章
http://www.cht.com.tw/portal/rule_detail?rule_id=98
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行动宽带业务营业规章
https://www.taiwanmobile.com/csonline/uploads/download/4GV2_1505B.pdf
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移动电话业务营业规章
https://www.fetnet.net/cs/Satellite/Corporate/coFETnetRule?aid=2041424355918
亚太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代行动通信业务营业规章
http://www.aptg.com.tw/download/BusinessRule.pdf
台湾之星营业规章
https://www.tstartel.com/static/docs/forms/ts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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