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紧急召返这个作法,背后其实有一个重要工作
当初还在部队时,就曾提出,不过兹事体大
没什么人敢去碰
部队官兵很大程度是散居在各地,如果接到军事命令要召返
是否应该拥有全国交通最优先权?
以澎湖为例,夏季的民航机基本上95%是游客
驻地官兵要往返,往往都要很早订票
今天紧急召返,国防部有无跟内政部、经济部协商
让相关单位,优先满足部队官兵的交通需求
还是说当召返命令下达,剩下的就要官兵自己想办法?
再一个,召返命令下达,如果自行开车的,是否警政署能协助高速公路开道
让部队官兵优先返回?在民防法当中也律定支援军事勤务,这个部分是不是该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