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3士官营区熬夜打麻将 不符比例原则军方记大过全撤销
海军海洋监侦指挥部曾姓上士、洪姓中士、邱姓下士去年深夜不睡觉,在办公室聚众打麻将
,被军方决议各记大过1次惩处,3人不服提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军方处分
有违反比例原则之虞,判决撤销3人的大过,可上诉。
海洋监侦指挥部第三中队油机曾姓上士去年11月3日深夜11时许,和同指挥部的机动雷达侦
搜中队洪姓中士、邱姓下士、林姓上兵等人,在车组办公室聚众打麻将,曾、洪、邱各被记
大过1次,他们不服惩处个别提诉愿被驳回,再提行政诉讼救济。
曾、洪、邱主张,他们仅违反常规作息并非赌博,且麻将也不是违禁品,认为军方人评会委
员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也有违误,3人案发前生活考核正常,考绩均为甲,也坦承本
次事件,更没有影响国军任务,却被记大过致考绩吃丙,被迫不适服现役而退伍,失去工作
权,影响家庭生计,认为处分违反比例原则。
北高行指出,曾、洪、邱确实有在深夜聚众打麻将,被车组副组长夜间常规督导时发现,军
方认定3人违反国军风纪规定“言行不检”,并无违误。
不过,军方过往曾发现官兵玩线上游戏被记申诫2次或记过1次,或是曾有士官未依规定就寝
并在勤室内打麻将,也分别记过2次惩罚,与本案相互比较,同为未依作息常规聚众打麻将
,为何本案惩处重于其他案件?
北高行认为军方处分没有记载分别记曾、洪、邱大过1次的裁量理由,也没有说明本案相较
于其他案件有何差异或没有选择其他种类惩罚的理由,认为军方处分有裁量怠惰的瑕疵,故
撤销曾、洪、邱3人的大过,判军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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