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l20 (↑↓)
2022-11-11 19:16:54这个案子是一个待退弟兄吃饱太闲,
要退的前两天跑去人家寝室打手枪,抹在棉被牙膏。
构成侵入住居跟毁损罪。
案号是
台北地院 103,简,2255毁弃损坏 拘役10天
台北地院 103,简,79 侵入住居 有期徒刑3个月
总体来看,虽然都是易科罚金,但都有罪啊。
这两个条文本身在陆海空军刑法也没加重条款。
被害女排长后面有去告民事,判赔10万5千。
以这个时年20岁的被告来说,开这种恶心的玩笑,
缴给国家10万,然后赔女排长10万5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