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打行政诉讼的可能性?

楼主: paul324 (冬城飞雪)   2021-02-04 22:14:12
目前想到可以打的点有
违反宪法或行政法的原则包含:
比例原则 (法律)授权明确性原则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诚信原则 平等原则
1.比例原则
根据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
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之范围、人数、时日,由国防部按年度计画实施,于
退伍后八年内,以四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二十日。但国防部得视军事需要
酌增年限、次数及时间。
条文对于国防部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之年限、次数及时间给予无上限的授权,
(依据条文内容,国防部即使要把每次教召的时间延长为1万年,理论上也是可以的)
应该很明显已经违反比例原则。
因为即使是为了国防目的,也不可能允许国家强制人民服数十年的兵役。
2.(法律)授权明确性原则
如果把上面的条文解读为"有一定的上限"(也就是不能依据这条召你1万年)
那这个上限是多少?
何谓"酌增"?
国防部觉得年限延长到12年是酌增
但应该很多人会认为这已经不是酌增,而是"大增"
更何况以后完全有可能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
12年完变15年,15年完变20年
"酌增"的上限在哪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根本无法预见
3.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国防部延长教召年限是执行兵役法第27条的内容
应该要适用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精神
也就是在公布延长年限的那个时间点
已经退伍满8年者就不应该在之后继续被召
要从当时退伍未满8年者到了退伍满8年以后才适用新教召年限
4.诚信原则
国防部去年说2022年才会实施,结果今年就等不及要硬干。
5.平等原则
募兵制导致兵源不足,政府不改回征兵制,
甚至对于有能力服志愿役的女性军士官,
在她们退伍后鬼扯说什么女性社会角色不同,所以不纳入召集
(既然社会角色不同,那你让她当志愿役军人?)
政府口号喊的是全民国防,
事实上却只会凹爆7年级生。
目前想到的点有以上这些,
如果采用集体的方式对国防部提出行政诉讼,
不晓得有多少可行性呢?
相信板上应该也有不少专业的法律人,
希望你们也能分享一下相关的意见,
如果我们再继续默不作声,
就只会永远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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