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遭滑轮击中失能 特战士官长判6月、国防部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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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网2021年1月19日
(记者曾健祐/桃园即时报导)陆军特种作战指挥部龙潭武汉营区郑姓士官长,2015年修复
单索突击吊桥时,未评估绳索拉力负荷、人数限制,贸然叫32名士兵以拔河方式猛拉,导致
断裂滑轮飞出击碎陈姓下士上下颚、昏迷10个月才苏醒,法院依业务过失重伤害罪判郑6月
,陆军司令部判国赔1070万3640万元,可上诉。
检方调查,郑曾受训取得山地作战师资格,有架设单索突击吊桥的专业知识,2015年11月12
日郑在桃园的龙潭武汉营区内战技馆,发现原先架设的单索突击吊桥索具绳已有破损、有更
换必要,经报告吴姓营长后隔天早上9点率3名官、士兵更换。
检方指出,郑发现人力不够无法拉紧,却在未评估拉绳作业人数、没确认吊绳最大极限拉力
等,贸然再找32名官兵协助拉绳索,众人并以拔河方式一同猛力拉绳,结果产生拉力过大当
场断裂,吊绳上的绿色滑车因反作用力击中陈姓下士的脸。
陈当场倒地,包括上下颚开放性骨折、牙齿被打断掉落咽喉,脑部更因弥漫性轴突损伤,在
医院昏迷10个多月,虽捡回一命但导致认知功能障碍、短期记忆受损,生活功能不足已经无
法自理,因此领有身心障碍手册。
陈的父亲表示,儿子清醒后告知受伤原因,他说“要知道真相,要人还他一个公道”,但因
脑部受创、记忆力受损,无法连贯或完整陈述,具状内容则是儿子的意思。
审理时,郑坦承召集人员拉绳索,结果绳索断裂滑车击中陈脸部,但矢口否认业务过失至重
伤,辩称实务上架设单索突击吊桥并没拉绳人数上之限制,当时采购使用之绳索没有经任何
认证不安全,与召集人数拉绳无关。
法院查,依陆军司令部颁之“特战基本作战技术训练手册”,记载吊绳用途及其最大拉力为
800公斤,针对架设吊桥亦载明绳索加紧时,不可突然猛拉,以免断裂危险;军方专业人士
也说,架设单索突击吊桥时,现场负责人应要检视绳索负荷情况,郑是具专业之人,应有注
意义务。
法院发现,郑架设吊桥时自始至终都没留意用以固定的绿色滑车之吊绳也有最大负荷力,且
对于原本拉紧索具的人数及后来增加拉绳人数也无法确定,显然没将吊绳最大负荷拉力纳入
评估决定拉绳人数的考量,显有过失,依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判郑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
罚金。
民事部分,陈姓下士提告国赔,主张受伤时年仅19岁,花费大量时间复健、整形磨皮之痛,
精神上痛苦难以言喻,依医疗、看护、劳动力减损、薪资损失、精神抚慰金等共求偿1830万
元,桃园地院认定求偿1210万元为适当,扣除保险等判国防部陆军司令部赔偿陈共1070万36
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