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副连长令“把枪交给我”二兵竟抗命 同梯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0-01-06 08:40:24
副连长令“把枪交给我”二兵竟抗命 同梯海K判拘役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69813
联合新闻网2020年1月6日
(记者王宏舜/台北即时报导)李姓、林姓男子3年前入伍服役,因吴姓同梯在靶场训练时
“迟迟不领枪”,当副连长下达“把枪交给我命令”时,吴竟坚不放手,李、林看不过去,
朝吴拳打脚踢,林还拿钢盔砸。吴因身体有3处擦伤,控两人伤害罪。士林地方法院判李拘
役30日、林拘役50日,皆得易科罚金;检察官认为“判太轻”而上诉,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李姓男子等人2017年2月8日入伍,案发时是陆军二兵。吴姓原告也因违抗值星官、副连长指
令,台北地方法院认为他罔顾军纪常纲、危害军事安全,另案依陆海空军刑法抗命罪,判他
4月得易科罚金之刑定谳。
2017年3月2日上午,曹姓上士值星班长、郑姓中尉副连长带领全连士兵到成功岭靶场训练射
击,曹多次点呼吴姓二兵出列领枪,但他却迟迟不领;当郑下达“把枪交给我”的命令时,
这时吴却“坚不放手”。李姓、林姓同梯见状,擅自上前把吴拉倒、围殴,林还用钢盔攻击
他,吴的右臂、前额有3处各约3x2公分、2x0.5公分、1x0.5公分擦伤。
这一梯的义务役皆已退伍,国中毕业的李目前待业中,林则在中国大陆的房地产公司上班,
两人都不坦认犯行,也不肯和解。士林地检署指控李、林平常就借机欺负吴,这回没经副连
长的命令就迳自殴打同梯,“恶性重大”,不过高院认为这部分没有证据,且一审量刑妥适
,驳回上诉。
吴姓男子也控告另名蔡姓同梯也参与围殴,但吴说法前后不一,其他人也没看清楚蔡是否有
打人,蔡一、二审都获判无罪。吴反因行为粗暴,对蔡挥拳致伤,被禁足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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