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亲人重大疾病免召问题

楼主: staff23 (笔名苏温永(星星送行者))   2019-08-14 00:34:15
准备好医生诊断证明 病历资料 重大伤病卡等影本
先去找你们家里长 说清楚原因理由 表达你必须承担交通责任以及临终陪伴
看里长要不要现场访视 然后请他能不能开个证明书
证明说 令堂确有重大伤病 需要人照顾
然后去找你们家选区立委或议员服务处
请他们帮忙 一样内容是
令堂确有重大伤病 需要人照顾 请后备能确实审酌
带着这些资料去后备办免召
在那边543就现场开飙 问清楚承办人员姓名 当场打1985投诉他
补清楚一点 办理免召 准不准 请发函通知
没有理由说不收 或什么不符免召资格 拒不办理
顶多可以站在协助立场提醒或建议补那些资料
补不补是个人的事 不是承办人就可以不收或拒不办理
打1985投诉是要叙明理由 承办人拒不收受或无法律依据刻意刁难 涉有渎职罪嫌
国防系统很常看到这种问题 导致必须要以申诉管道或者以权势甚至是关系去处理
有些承办人 稍微婉转点会迳自解读法律 做出一些很匪夷所思的解释 这种听听就好
按程序办理即可
举个前阵子知道的真实有趣例子
一般民事契约,依照民法规定成年为20岁(民§12),行政契约,关于成年规定,
准用民法规定(行政程序法§149),结果某单位发生在关于民事契约上,成年
规定拿公投法来用的状况,还不是用刑法,蛮有趣的,你就知道国军的素质到哪
里,这事情的涉及的军官士官位阶分别是上校、中校、上士以上之士官,总之呢
,伟哉国军。
国防部很扰民 过阵子来分享案例
※ 引述《asdf8888 (三两)》之铭言:
: 前年106年9月时本人就去过第一次教召
: 当时家母肺腺癌第三期,也是本人在旁照顾
: 虽然有听人说三等亲有重大疾病可申请免召
: 但考量当时家母体力上可自行处理生活琐事
: 所以没有去申请免召
: 于上个月时再度收到教育召集令
: 时间是108/8/26开始的五天
: 一开始也想说那就去当兵吧
: 殊不知上礼拜开始家母体力每况愈下
: (去年已扩散变成末期了)
: 在今天去医院回诊时情况也变得不是很乐观
: 所以在今天决定要申请免召
: 在下午打电话去后备指挥部询问时
: 电话那位人员询问我是否有兄弟姊妹
: 我回答有一位姊姊
: 结果电话那头的人员就说我不能申请免召
: 我便开始查询所有免召的相关资料
: 不管是兵役法第43条
: https://i.imgur.com/wA2tjlR.jpg
: 还是后备指挥部里的免召内容
: https://i.imgur.com/GYi5m3z.jpg
: 都没有提及有兄弟姊妹就不能申请免召
: 目前是由我负责接送母亲由新竹至台北和信的来回
: 姊姊不会开车
: 之前坐过捷运但家母化疗过后搭捷运身体不适在车箱内吐
: 而且走路会喘
: 所以一定要开车往返
: 家母不住院,因为不知道会不会突然走了
: 坚持要走也要在家离开,所以不住院
: 本人不是为了刻意躲教召,如果要躲的话上次教召就出国躲掉了
: 谢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