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106年9月时本人就去过第一次教召
当时家母肺腺癌第三期,也是本人在旁照顾
虽然有听人说三等亲有重大疾病可申请免召
但考量当时家母体力上可自行处理生活琐事
所以没有去申请免召
于上个月时再度收到教育召集令
时间是108/8/26开始的五天
一开始也想说那就去当兵吧
殊不知上礼拜开始家母体力每况愈下
(去年已扩散变成末期了)
在今天去医院回诊时情况也变得不是很乐观
所以在今天决定要申请免召
在下午打电话去后备指挥部询问时
电话那位人员询问我是否有兄弟姊妹
我回答有一位姊姊
结果电话那头的人员就说我不能申请免召
我便开始查询所有免召的相关资料
不管是兵役法第43条
https://i.imgur.com/wA2tjlR.jpg
还是后备指挥部里的免召内容
https://i.imgur.com/GYi5m3z.jpg
都没有提及有兄弟姊妹就不能申请免召
目前是由我负责接送母亲由新竹至台北和信的来回
姊姊不会开车
之前坐过捷运但家母化疗过后搭捷运身体不适在车箱内吐
而且走路会喘
所以一定要开车往返
家母不住院,因为不知道会不会突然走了
坚持要走也要在家离开,所以不住院
本人不是为了刻意躲教召,如果要躲的话上次教召就出国躲掉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