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班长胁迫新兵打手枪口交 判缓刑易服劳役
2018-11-05 19:10联合报 记者周宗祯╱即时报导
陆军八军团台南市新训营区步兵连吴姓上士班长,趁负责训练新兵机会,利用阶级权势胁迫
性侵两名刚受训新兵,今年4月台南地方法院以利用权势猥亵罪、利用权势性交罪各判有期
徒刑4个月、8个月,以被告有悔意并获原谅裁定缓刑4年义务劳务240小时。吴不服上诉,高
等法院台南分院日前驳回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吴在105年9月在台南某新训营区负责新兵训练,利用新兵对军中长官命令不敢任意违抗心态
,在部队就寝时间过后,以值班卫兵察看连队寝室状况后须回报规定,要求被害新兵到连上
二楼某班长寝室,以手机播放A片要求士兵一同观赏,并自称“有勃起障碍”,要求受害士
兵“打手枪”让他观赏,士兵因吴恐吓只好配合,吴还伸手抓士兵生殖器,并要士兵看他自
慰直到射精才让士兵离开。
一周后被告又利用就寝时间要求另一士兵到二楼独居寝室,要求士兵自慰让他观看,并以手
机播放成人A片要求士兵共同观赏,后来更以口含住士兵生殖器口交,并要求士兵为他口交
,直到射精在口内才让他离去
因被告事后又当面或以LINE要求两名士兵提供性服务,两人因不堪精神压力,陆续向长官反
映,台南宪兵队获报移送台南地检署侦查起诉。
台南高分院表示,一审以吴犯利用权势猥亵罪、利用权势性交罪,处有期徒刑4月、8月,并
无不当或违法。被告在高分院审理时虽坦承认罪,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被害人也愿原谅,
但以此上诉要求再减轻刑度院方合议庭无法接受,被告原否认犯罪,上诉认罪后主张原审量
刑过重,合议庭审酌后认为一审量刑未过重,驳回上诉。
合议庭指出,被告缓刑4年期间保护管束,应向指定政府机关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
合公益目的机构团体,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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