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gubrious (P.R.J.)》之铭言:
: “执行兵役法第四十三条免除本次教育勤务点阅召集范围基准表”部分规定,
: 业经国防部于105年8月30日以国动全防字第1050000588号令修正发布生效。
: 后备指挥部网站已经更新新的基准表
: http://afrc.mnd.gov.tw/Together/content/net_37000.htm
: 其中影响版友最大的是修正第五款:“因事赴国外者”的第二项
: 二、出国(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间者。但接获召集令后始排定之出国(境)观光旅游
: 行程,不在此限。
刚刚打电话去高雄后备司令部了解,
承办人员是表示照这个规定走就是了:
接获召集令才办理出国他们是不给免召的,
除非出差或者工作因素,出具相关证明才行。
以上分享给其他版友,接下来有空打算直接去
后备问得更清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