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兵役(教召)制度改革建议

楼主: spring29767 ( )   2016-06-05 03:19:17
烦请委员关心兵役法修法问题
关于今年5月3日之修法,虽然名义上是为了性别平等,但实际上这个修正一点都不平等!
!更不符合公平正义和实际战备需要
我国现行教召制度和前次修法怎么不平等试分析如下:
1.现在修正为家中父或母年满60岁或已死亡,同时没有兄弟姊妹,才能缓召。
但当兵是国民义务这件事情从我国有兵役法以来就跟女性无关,为何现在要独
子缓召还要“没有”姊妹才能办理,逻辑不通。
2.如果要追求真正性别平等,应该要让女性也有服兵役的义务才是真平等。
大法官释字490号解释关于女性不用当兵的理由根本非常薄弱,是绝对有可能
让新释字超越的,请参照杨智杰教授<检讨释字四九○号中提及的两性差异操
作标准>一文所列诸理由,http://goo.gl/4Qnx9o。 综合第1、2点,如果以
性别平等出发点,拿姊妹为由来挡独子缓召实在是不合逻辑。
3.如教召制度合理,那么第一优先应该被军中教召的应该是替代役和83年以后
出生的4个月义务役。综观我国目前的战略规划,后备军人都是用来“保存精锐
战力”用的,换句话说就是上前线挡子弹的。但假设国家已至存亡之秋,人人皆
需上战场为国奉献,何以替代役能置身事外? 难道替代役在战争时还继续被内政
部管辖在政府机关送公文吗?难道义务役比替代役多付出了两~三倍的时间和自由
(被关在军营里),在战时却命贱要挡子弹而替代役不用吗?这样符合公平正义吗?
另一方面,4个月的义务役比1年的义务役军事历练少了2/3以上,却更年轻、体力
更好,难道不应该是这4个月的义务役教召次数比1年的替代役多3倍以上,以增进军事
战斗技能(最少是军事基本常识),才符合最基本的公平和战备需要吧? 故管见以为
在教召优先次序上,应该是4个月兵->替代役->最后才是83年以前出生的义务役。
4.审计处已查出,93万后备军人仅3成教召过(新闻来源: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4740)。证明这个制度一点都不公平,更可
恶的是国防部口口声声说这个电脑作业一切公平,教召都是由电脑随机挑选名单,但任何
一个有统计概念的人都知道随机取样不可能会造成这种极为严重的偏差结果。
5.教召国民5-7日不等至军中操练,系对国民人身自由极为严重之限制,甚至有刑事责任
,被多次召集的人比起没被召集的人相当于多当了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兵,严重影响人民权
益,岂可让国防部只手遮天? 虽然国防部现在称8年内最多仅教召两次,然而如果没有一
个透明的过程,难保如洪仲丘案一般持续黑箱作业。 民间也有各种传说,只要退伍前和
军中人士打点好,就能不被教召。 又人民于服役前之抽军种过程系区公所全程公开,教
召取样之过程怎能不公开? 现今科技发达,应非难事,故敦请委员监督国防部将取样过
程全程透明上网公开,
教召制度真的对我们小民造成很多工作、生活上的困扰,对已经服役一年的义务役来说,
相对于4个月义务役和替代役所付出时间和自由,又更是深感相对剥夺感,还请委员为广
大生活不易的后备军人发声,有几点建议如下:
1.把独子缓召规定改回只要父母年满六十,没其他“兄弟”即可办理
2.修改兵役法,将替代役纳入国防部教召范围,以让替代役在战时也能有保家卫国之基
础能力(最少拥有军事基本概念)
3.替代役、4个月义务役优先教召,让兵役制度更加合理公平。
4.督促国防部全程公开教召选员过程,以维护人民重大权益。
麻烦委员了!!
大家一起来争取~
作者: tasiki2002 (反海巡兵j33xxxxx)   2016-06-05 04:34:00
话说第一点那个 之前已经办理过的 会受到影响吗?我之前是符合父亲过世 直接缓到除役 但是我有妹妹 不知资格会不会被取消?
作者: PHH (SnowCountry)   2016-06-05 06:46:00
推,有越多意见反应给立委一定会造成国防部更多压力而且行政机关最怕的就是立委
作者: xenonun (火星宇宙军扫地员)   2016-06-05 07:23:00
推~姐妹嫁到国外怎么办?国防布改规定是没有在为人民着想喔
作者: chogosu (nickname)   2016-06-05 07:50:00
叫免服役的跟替代役去教召啦
作者: GonVolcano (火山君)   2016-06-05 08:30:00
国防部只会凹老实当兵的
作者: mmcan51 (mmcan551)   2016-06-05 08:39:00
只能希望有立委能重视这问题,并为民发声了
作者: pcepan (薪水小偷)   2016-06-05 08:59:00
推这句!!国防部只会凹老实当兵的
楼主: spring29767 ( )   2016-06-05 10:12:00
https://goo.gl/kX9zs3 本文doc档,配合前几篇立委fb请多加取用。1F T大不知道耶,有时候规定是一回事,但国防黑幕里谁也不知道。问题是那个本来时间到了就要重复申请回到本文,其实为何有些“科技公司”和教师不用教召也很不公平也可以写进去。虽然教师大概都当替代役了难道所谓学生受教权可以无限上纲?不能请公费代课?又国防工业定义欠缺明确性,科技公司职业比较高贵?
作者: PHH (SnowCountry)   2016-06-05 10:41:00
感谢spring的用心
作者: gn02160940 (阿修)   2016-06-05 13:09:00
爽 替代役过太爽 战争时还要像个娘泡躲起来吗?真发生战争时这些娘泡会不会用枪也是个问题
作者: klolong (喔呵呵呵呵)   2016-06-05 19:36:00
替代役: 打仗常备役先去送死 掰
作者: ROCAF (宅宅军曹)   2016-06-05 20:41:00
打仗是一回事 没打仗的时候国小老师也该去吧
作者: hy0106 (???)   2016-06-06 01:37:00
太有道理了…一直被抽到超不爽
作者: wappie3524 (小心记者就在你身边!!)   2016-06-06 07:50:00
你写得太专业了,就怕立委看不懂啊……╮(╯▽╰)╭
作者: berred   2016-06-06 09:22:00
可是你们知道四个月的回来教召,根本就是什么都不会吗?
作者: fucc214 (越嚼越香)   2016-06-06 09:52:00
以教召而言大家最关心的应该就是兵役法43条 其实这条本来依文义解释是没太大的问题 但是国防部自己搞了一堆行政规则 去针对个别条款做出解释 实际上就是对人民权利产生限制 我发现大家包括我接到召令 都是逆来顺受居多 好像没有人去走过行政诉讼流程 最主要的原因有二 其一是在受理免召时 国防部只要看到你状况不符基准表就直接不受理 其实这是便宜行事 无论准否应该都有公文通知 而这通知就相当行政处分 才能据以提起行政诉讼 其二是打诉讼不符诉讼经济 因为进去不过七天 打诉讼耗费的时间精力成本远超过之但如过想要提起释宪认为相关条文违宪 这又是必经之路 所以才会有这些 我们认为不合理的状况存在于相关法令中最后 为何都没有相关法律人站出来对抗 因为真的太麻烦了
作者: PHH (SnowCountry)   2016-06-06 12:41:00
请教fucc214大,若把免召申请文件用邮局挂号寄去,后指部应该就不得不用公文回复了吧 XD 这样就有纸本证据了..可行吗?不过第2点的确无解就是了...而且被教召到的是少数中的少数
楼主: spring29767 ( )   2016-06-06 18:08:00
推P大
作者: nitero (nitero)   2016-06-07 16:07:00
垃圾国防部
作者: bluewindwmg (Nick)   2016-06-08 00:06:00
完全没回应,干0粮国防部
作者: PHH (SnowCountry)   2016-06-08 13:55:00
https://goo.gl/9ldWZw 王定宇fb有人(李正屏)写蛮仔细的https://goo.gl/Gaz9oO 洪慈庸也有(但要勾最新动态才容易看)https://goo.gl/Gaz9oO把按赞右边的人气留言改成最新动态即可http://imgur.com/VYn00nd洪慈庸fb截图http://imgur.com/uvkdaI2 王定宇fb截图po文者文章https://goo.gl/a8yb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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