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版友来信检举,以下版友于 #1NIO1Sfq 之推嘘文中,有攻击特定族群之行为
经版主检视证据无误,予以处分,证据如下:
《ID暱称》MKT5566 (Seafood) 《经济状况》赤贫
《登入次数》234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5/29/2016 11:31:00 Sun 《上次故乡》111.249.56.126
《 五子棋 》 0 胜 0 败 0 和 《象棋战绩》 0 胜 0 败 0 和
嘘 MKT5566: 不懂上面这堆幼稚心态,当兵就是废啦,还比谁废的久 05/29 11:36
嘘 MKT5566: 对啦,超废,当完常备役仿佛人生多了前科般的污点 05/29 11:50
《ID暱称》LiYiKang (= =") 《经济状况》普通
《登入次数》2635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208 篇 (退:0)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无新信件
《上次上站》05/30/2016 11:17:00 Mon 《上次故乡》49.214.133.243
《 五子棋 》 17 胜 38 败 0 和 《象棋战绩》 9 胜 6 败 1 和
嘘 LiYiKang: 常备役都是垃圾~ 05/29 11:59
依照板规:
第十六条(人身攻击)
板友于同一文章内同一发文得以乙次嘲讽文句为限,并不得人身攻击,经版友检具证据
向板主检举,且经板主审视确实成立者,初犯者水桶七日,再犯者水桶十四日,三犯者
永久水桶,除将证据附于公告为证外,板友并不得于公告下之推嘘文有任何足堪认定有
人身攻击行为之字汇,攻击特定全体之行为者亦同。
两位版友各奉送水桶七天!
另外再次重申,板规第十六条以“版友来信检举”为发动条件,一般情形下版主不会主动
发动,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