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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新竹市郭姓男子为躲避国军教召,宁愿坐牢也不愿重回营区,2013年服刑期满后,索
性将户籍迁走,意图躲避教召,不料隔年再被教召,被军方“抓包”未申报更改地址,地
院依妨害兵役罪累犯,判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
据了解,依《兵役法施行法》,教召集选对象为退伍8年内人员,采2年1训,最多召集
4次,每次5到7天,像郭男宁可坐牢数月也不肯入营5到7天且累犯者,其实并不多见。
判决指出,24岁郭男在2012年间因违反职役职责案件,遭军事法院判刑3月,年底执行
完毕后被列入后备军人,2013年2月接到教召令,由其祖父到派出所代领,并亲自交给郭,
不料郭故意不报到,被依妨害兵役判刑3月,得易科罚金。
2014年6月郭获缩短刑期出狱,当起油漆工及防水工人,不过这次他先将户籍迁移,意
图避免征召,8月国防部再发出教召令,无法送达,郭男也未如期报到,经查发现郭户籍已
改,案经后备指挥部移送检方侦查起诉。
法官认为,郭有妨害兵役前科,明知为后备军人,居住迁移却无故未依规定申报,造
成教召令无法送达,影响国防机关对兵役有效管理,审酌他坦承犯行,因此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