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33k VS 6k这国家根本很有事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4-06-02 00:01:09
一、宪法本文有没有违宪的可能?如果没有,前文推论一点价值都没有。
二、假如、假如,如果,宪法本文真的有违宪的可能而有审查的必要,
我想,在防卫性民主&国家安全的前提之下,
审查密度可能会放得很宽松,纵使谈最小侵害,也不能不去顾虑到相同有效性的问题
三、时薪等福利,这些都不是宪法本文的问题,所以当然可能违宪
不过这种财政问题,审查密度应该也会很宽松,不是不可能违宪,只是不容易吧我猜
四、我觉得可以探讨的,或许是在现行有一堆替代役制度之下,
女性身为中华民国国民却不用当兵,有没有违反平等原则的问题。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2 00:03:00
这系列最怪的是反对全募兵制又骂义务役比志愿役低薪的矛盾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4-06-02 00:04:00
宪法20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2 00:07:00
目前看来政府方向就是全募兵,就不会再有义务役薪资问题了终结掉义务役的存在也是一种问题的解决方法
作者: paul324 (冬城飞雪)   2014-06-02 00:16:00
赞成征兵制,但要求义务役待遇比照志愿役,有矛盾?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2 00:30:00
我觉得不是矛盾,但我不认为政府无权设计差别待遇就是了政府为达成政策目的,往往会有类似租税优惠或特别减免等政策从义务役与志愿役的薪资差异而言,等于是反过来玩优惠政策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4-06-02 00:32:00
这是社会层面问题,短时间要有解几乎=0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2 00:33:00
愿意一次服役四年,给予俸禄三万的优惠,正常一年则数千至一万就像给生小孩补助津贴啥一样,用优惠政策吸引国民参与
作者: GN2000 (时间到)   2014-06-02 00:35:00
只要义务役志愿役都存在的一天,绝对不可能有薪资公平这种事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4-06-02 00:35:00
不过有个观点,"义务"几乎等同剥夺大部分权利
作者: shter (飞梭之影)   2014-06-02 00:35:00
如果认为这种不平等是违宪,其实换个名目大概就合法了志愿役跟义务役本俸都给数千至一万,志愿役再另外找名目加给
作者: GN2000 (时间到)   2014-06-02 00:37:00
这又会回到根本的问题,当兵到底是不是义务?以现行法规和状况来看绝对是,所以薪资公平根本无解y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6-02 01:36:00
怎么会无解?难道你阿公你阿爸你或是你小孩当兵的时候,月薪都一样的吗?这很明显就是不可能阿!还不都是有持续加薪薪资公平跟同工同酬本来就是应该的~待遇差这么多不能改进?
作者: GN2000 (时间到)   2014-06-02 07:51:00
你阿公你阿爸你或你小孩当兵的时候,义务役和志愿役领的薪水是一样哦?我在讲义务役和志愿役的差别哪里说不能改进?两种役别的工作和责任不同,怎可能同工同酬??
作者: defenders (right)   2014-06-02 10:12:00
应该像以色列改全征兵制,全中华民国国民(男女)均有当兵之义务,就不会再想同工不同酬了,因为军中有更多女兵了^^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6-02 11:46:00
果然某G只会跳针而且阅读明显有障碍,麻烦先把别人写的看懂再来回答,这样会很困难吗?当然不可能实质上同工同酬,军中乱象谁不知道了?除非你是既得利益者,会如此护航那就只能悲哀了
作者: GN2000 (时间到)   2014-06-02 12:23:00
麻烦你先搞懂我们在讨论什么再来护航,别乱入谢谢
作者: coolcjy (ㄚ裕)   2014-06-02 12:29:00
没什么料的人别人怎么可能会搞不懂在讨论什么,问题是你只敢用鬼岛呆丸资方的那套理论在牵拖,压榨不能改变吗?无论是义务役还是志愿役,薪水都是一直在调升的!那又怎么会是无解? 这跟那些高层或是大老板的论点又有什么不同?自己爽爽拿就可以,要别人增加薪水就不可以既然有规定最低基本薪资,为什么不能遵守?还是说只要使出万用包"义务"就可以随资方任意压榨?那这样以后呆丸的资方都给劳工挂个"义务"两个名义,薪水就可以随便给囉还是干脆一点一毛不给,反正是"义务"嘛~做多少事拿多少钱原来这么困难?真是军中有义务制,职场有责任制阿
作者: GN2000 (时间到)   2014-06-02 12:36:00
我从头到尾没反对改变啊!!但改变要从哪个层次改起启是小事?谁不想加薪??但从宪法到国家社会现况根本没个改变的头绪要改就要从修宪开始,启是随便下个行政命令就加薪的真正的问题就卡在宪法中"义务"那两个字,那是问题的源头啊而且要用法规明确定义同工同酬很困难啊!哪天替代役干训班长也要求比照志愿役干训班长,行吗??
楼主: braveryhyde (雷)   2014-06-02 13:57:00
宪法的义务只是说明人民要去当兵,给多少钱、当多久这些都是立法者的考量,为什么要修宪?修法就解决了
作者: paul324 (冬城飞雪)   2014-06-02 16:06:00
不需要修宪,释宪配合修法就可以解决了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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