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ul324 (冬城飞雪)
2014-06-01 22:02:56国家本来就是基于人民而存在的,
那些认为服兵役是国民的"义务",
所以不管遭受什么对待都只能承受的人,
我只能说是奴性太重了。
征兵所造成对人民的权利限制太多了,
自由权 工作权 财产权(时薪8块半)...等等,
姑且不论因为现实面军队内部恶劣的环境造成的其他权利侵害,
(人性尊严 隐私权 甚至身体权 生命权...等等族繁不及备载)
要限制这样的权利,
必然要通过比例原则的检验吧?
然而事实上有吗?
比例原则第一个子原则,
所采取之手段必须有助于目的之达成。
征兵制的目的为何?
当然是在于维持基本程度的军力以捍卫国家政权,
从这部分来看,
征兵确实可以维持军力(至少人数可以)在一定的水准。
那接下来看二个子原则,
有多种手段可以达到目的时,
必须选择对人民侵害最小的方式为之。
这个部分可以通过检验吗?
我们先"假设"现在在推动的募兵制是可行的好了(事实上就...科科...),
那就没有征兵制的必要,
国家征兵就是违宪的行为,
那...如果募兵制不可行(不足以维持基本程度的军力)呢?
这时候可以考虑采行征兵制度,
那对于被征集者给予的待遇呢?
我们有以下选择:
1.时薪8块半
2.比照志愿役办理
1.很明显地违反比例原则,
侵害了人民的财产权,
因为采取2.一样可以达到征兵制所追求的目的。
国家为了维持基本军力可以采行征兵制,
剥夺人民一定期间内的自由及选择工作的权利,
但不代表国家可以把人民当奴隶,
就只给他血汗22k的一半再一半多一点的薪资,
嗯...你说国家没有那么多预算?
前面不是正有一篇文章就在讨论女性不用服义务役的合理性吗?
很简单啊,
因故不用服役的人民(不管是身体 家庭 性别等各种因素),
就要支付国防特别税捐,
国家的国防全民有责,
凭什么叫部分衰小的人去当时薪8块半的奴隶特别牺牲?
采取2.才是正确的做法。
但是现状就是许多人自认为当兵就是你衰小欠国家的,
而没有去思考国家这样的制度设计背后的合理性。
作者:
mcshang (mcshang)
2014-06-01 22:32:00推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时光,为我停留)
2014-06-01 22:52:00自认欠国家的不等于没思考过这件事
作者:
aiso15 (Mug__焌)
2014-06-01 23:12:00法律没有随着时代进步
作者:
distress (exhausted)
2014-06-01 23:29:00好文 我想的也是这样 一堆不愿意动脑的人让人看了就有气
作者:
satan04 (钓鱼宝宝)
2014-06-02 00:04:00推
作者:
eriel (橘子数)
2014-06-02 04:20:00好文!推!
作者: alphaii (When the stars go blue) 2014-06-02 11:41:00
请问陆一特应该有进行法律上的救济吧? 后来结果如何?
我当年当时刚好遇到吵陆一特 只见星期四的洗脑节目找一些陆一特的办桌吃饭 然后说陆一特是荣誉什么的 只想河蟹
推 ,从陆一特事件看得出 ,政府根本不想转型正义 。
作者:
Misher (Misher)
2014-06-04 13:16:00等你当上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