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规则调整讨论

楼主: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4-10-05 20:57:13
正式发文公告
最近开始有板友来信询问一些板规方面的事情
讨论是否可以做一点修改
挑几个比较值得讨论的条例出来跟各位一起讨论好了
不多 大概五条而已
1. 板规惩处当中的刑期叠加问题
有板友来信询问
有些人虽然只违反了一些不那么严重的板规
但因先前已有违反同等的板规
所以水桶时间又拉长了好几个月
于是 有板友来信询问是否可以改成单一期限
就是不管违反几次 每一次的惩处日期都只算一次
2.人身攻击
有板友来信询问 板规2-1的判断原则
能不能改成被攻击之当事人自行提出检举始算
若当事人没有提出检举则视为无效
3.板规2-6政治文条款的修改
这个是老问题了 就支那相关的能不能移出2-6
然后2-6的水桶日期能不能再缩短或延长
4. 嘘文超过X1可以锁文
有板友来信希望这一个条例能够移除
5.先前多次提到的不受欢迎者条款
当有帐号多次违反相同板规者
是否有需要增加此条款来让帐号永久(10年水桶)
或半永久(有期限)禁言
以上 欢迎提出见解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4-10-05 21:30:00
来乱版的根本不在乎刑期增加 改短只是早点放出来乱避免乱版 就其他正常版友要自重 不要口无遮拦进桶
作者: GGlovehannah (雪雪炫炫)   2024-10-05 23:33:00
2,5原则上同意
作者: BigLargeBoss (TofutheBigBoss)   2024-10-05 23:46:00
2、4、5赞成,不过5就要看版主们会不会麻烦了;我不赞成二楼说没有分身帐,事实上ptt就是一堆分身帐和僵尸
作者: julianscorpi (各打五十大板流 免许皆传)   2024-10-06 00:33:00
那是你们金门投出的民意代表发表的意见,有问题可以找他们,不用在网络上找靶子打回版规讨论,1、2、4反对,原规定有其必要其余无意见。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24-10-06 00:56:00
支那移出,如果当时日本是敌国也不用客气啊,不过现在应该不是1938-1945:)真要拿来类比,我看以前有英法联军,八国联军,对了,郑氏时期台湾是敌国,台湾要不要也也禁一下,元朝是蒙古,所以蒙古不能讲,清朝是满人,东北人也不能讲,西夏跟宋朝战争过,对了,五代十国的敌对要不要也算进去?没办法辩护,只能拿以前的东西来硬拗吗lewlewbo对于不使用支那的理由比较合理,扯大日本帝国就比较奇怪了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4-10-06 06:42:00
1. 别改比较好 毕竟这对普通使用者而言太利用一击脱离的网军了话说 原来有嘘×1可以锁文的规定 难怪之前的杠精要死命推
作者: kisaraki1976 (老月)   2024-10-06 07:17:00
如果为了开放一个词汇与否就可以吵成这样,表示这个词汇在目前就是有高度争议,那还是别开放,让情绪发言出现的机率少些。这里是军武板,不是聊天板或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板,更不是政黑板,想好好看些文章,一直被这类推文干扰,抱怨两句还要被攻击贴标签。要不要尊重对岸是个人选择我没意见,但我觉得要尊重别人好好看文章的权利。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24-10-06 07:47:00
问题是,现在有些人故意发些有争议的文章,然后再跟别人吵架,算引战吗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梦)   2024-10-06 07:50:00
怕有人误会 我的建议是1.维持比较好甚至应该加重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24-10-06 09:18:00
不过认真讲 对方都不考虑你的感受了 考虑对方感受干嘛? 就像专制国家就利用民主国家的弱点 予以分化不讲道理的人对他讲道理也有点搞笑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4-10-06 10:23:00
不如直接废除2-6 省得麻烦不受欢迎条款 有心人士又会说是板皇条款有闹板条文可以处理这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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