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没有要提政治,也不谈那个人提出的,就说一下民防
本来台湾就很多民防组织,
从官方的义消/义警,半官方的社区巡守队
到理论上学校/公司都要设的民防团
后备军人组织有官方的后备辅导中心各级干部,半官方的后宪组织等
按之前的新闻来说,这些组织加起来的人数近百万
而且按民防团服勤及支援军事勤务办法,这些团队本来战时就有固定任务了
甚至平时都要有定期训练(常训)
名册不是自己说有参加就有,是要县市主管机关核定
然后其中具有后备军人身份的,会另外函文给地区后备,在召集名单内就不列了
跟台基电不用教召是一样的道理
但现在除了义警/警消/后备军人辅导组织很正常在作业
巡守队很多都找不到人了
学校/公司这些根本就没人在管了
本来的体制内早就设计一大堆民防团体,
不去检讨为什么全部崩溃,只想要再拉新的人进来加入民防
有点本未倒置了
可以看能玩的起来的,都是有组织专门运作,有经费固定支持
像后备军人辅导中心干部,有出席费和各种训ㄘㄢ练ㄏㄨㄟˋ
义消/义警/警交执勤有出场费
连巡守队也有一些补助和不多的福利
才会有人去参加
其他没好处的民防团体几乎都搞不起来
这就很现实的问题
说社区总干事/保全战时可以协助一些工作,所以要纳入民防
但前面推文说的那些,其实法令就已经有了
第 10 条
民防大队、义勇警察大队、交通义勇警察大队、村(里)社区守望相助巡守大队,其任务如下:
一、民防大队执行辖内空袭灾害防护、协助防空避难设备管理维护、
协助抢救重大灾害、协助维持地方治安及战时支援军事勤务任务。
二、义勇警察大队执行指定之协助防窃防盗、警戒勤务、
警察勤务及战时支援军事勤务任务。
三、交通义勇警察大队执行指定之协助整理交通秩序、交通指挥、
疏导与管制、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设施损坏通报及维护、
空袭及战时交通指挥、疏导与管制及其他经指定之警察勤务。
四、村(里)社区守望相助巡守大队执行协助维护地方治安巡守、急难救护任务。
现在要纳入保全/总干事或是任何人都没问题
但要先修法,把他们排除在军事动员外,再来就是要有主管机关和定额预算
尤其是要有一个实体的机关来管理名册,常训,奖励和福利
不然用爱国心当宣传搞不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