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不受欢迎板友"条款之讨论

楼主: mmmimi11tw (真的很平凡)   2023-03-17 21:38:51
此讨论案不具有任何效力也非新增
仅作为是否有需要设立的讨论基础
此公告文并不特指任何人,如有雷同那就雷同
那么就在这几天
有板友站内信询问是否有需要设立所谓的不受欢迎板友条款
因某些特定板友被惩处后
于水桶期限解除后又常因为违反相同的板规而继续被惩处
有时会造成无意义的论战
甚至诱使其他板友回击并跟着违反板规
在此征求各位意见,仅就是否有需要设立即可
(先不论惩处条件以及惩处日期)
以上
作者: Hohenzollern   2023-03-17 21:45:00
这几天就kauosong过来闹板
作者: patrickleeee (派脆)   2023-03-17 21:53:00
累犯直接拉到最高就好 本来就是来乱的 在那边一周两周没什么意义
作者: saccharomyce (酵公菌)   2023-03-17 22:16:00
水桶上限是十年
作者: Shepherd1987 (夜之彼方)   2023-03-17 22:17:00
没必要, 容易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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