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无人机侵入营区的因应作为?

楼主: 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2022-08-26 02:15:21
※ 引述《saccharomyce (酵公菌)》之铭言:
: 若无人机侵入营区且驱离无效
: 有规范什么方式将其击落吗?
: 以前是说用捕捉网去抓
: 高度太高(7公尺以上)改用干扰器
: 但从没看过库房有干扰器
: 若仍无法击坠 则使用步枪
: 以一发实弹将其击落
: 现在有标准做法吗? 信号弹?
国防部105年就发布过新闻稿了
不过大概就跟应付高装检一样
能看不能用
https://www.mnd.gov.tw/Publish.aspx?p=73414&title=%E5%9C%8B%E9%98%B2%E6%B6%88%E6%81%AF&SelectStyle=%E6%96%B0%E8%81%9E%E7%A8%BF
105/12/07
有碍飞航安全物体违法进入军事基地因应措施
一、前言
鉴于国内陆续发生空拍机闯入机场、军事营区,与撞击民人等严重危害国防
与飞航安全事件,为防范我军事设施与电子参数,遭有心人士以改装空拍机
实施拍照、侦蒐,国军将采取主动措施执行违法取缔。
二、禁止施放区域:
......43......
(注:明定禁止放飞的机场及其范围)
三、国军因应措施:
(一)有人驾驶之“超轻型载具”逾越活动空域时,记录违规航机(载具)型别
、特征、机号、时间、位置等资料,并检附雷达航迹记录图,向相关业管部
会举发。
(二)遥控无人机于军用机场、营区外活动时,记录无人机型式、特征、时间、
活动区域、摄影事证等资料,通报警察机关协助查明施放人企图与辨明身分。
(三)依“民用航空法”第34条规定,国军对显有危害及有侵入之虞之有碍飞航
安全物体,将在航空站或飞行场四周一定距离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
(四)面对非法侵入军事基地、营区摄影,有立即危害飞航安全,妨碍军事任务
遂行,或涉嫌窃取军事机密之有碍飞行物体,除向民航局告发外,将“行政执
行法”以频率方式干扰拦捕,或使用防卫性武器击落。
(五)并视行为人违法态样,分别移送宪警、检察机关依“中华民国刑法”、
“国家机密保护法”、“民用航空法”等规定究责。
(六)三军司令部将持续向民众宣导,说明有碍飞航安全物体对飞航与军事安全
之危害严重性,预于1个月后(106年1月10日0000时起)依法取缔。
根据105年这篇新闻稿
飞到营区内就是干扰或击落
在营区外的才是只要监控
可能又要说哨站非属营区内或是在哨兵头上还没进到营区内?
作者: calvinchenyl (新北秋山雅治)   2022-08-26 07:23:00
以前在小金夜巡 在湖井头看到渔船也是拿石头丢他们叫他们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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