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Happy (no)》之铭言:
: 早年我自己受训时,教官在讲授执勤课程时,一则讲我方部队早期的遇袭经验,一边也讲
: 述警方遇袭经验。还常说警察霹雳小组除外,然而一般路上那种普通警察,“个人战技”
: 还不如我军(甚至连我军义务役都不如),台北市早年曾发生两方便衣因为上级通联烂,
: 在现场互相怀疑对方是歹徒,结果开干的结果是警方被我方痛电。所以看到两名佩枪警察
: 会被一名并未配枪而仅配刀的歹徒以少敌多“全部干掉”好像也不意外。
有关于战技差异性,并不是警察就比军人烂。
而是两方训练战技的出发点就不同。
家族里与身边朋友,刚好有霹雳小组与海陆特勤队、爆破中队的。
简单说,
警察受的训,是为了“制伏犯人”
军人受的训,是为了“击毙敌人”
所以在面对冲突的当下,
第一时间的判断反应会不一样。
所以不该拿军人与警察作优劣比较。
从出发点不同,后续衍生的就是装备、武器,会依任务不同。
就有更多样化的选择。
你不会看到霹雳小组的狙击手拿着M82....
也不会看到抓犯人动用海陆特勤队的。
除了一个例外,陈进兴。
另外近距离的CQB,要有决心与魄力,
一种要让对方非死即伤的魄力。
否则,学再多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