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务] 板规5-3?

楼主: aa4live (Horse)   2022-07-05 22:48:51
看到前面公告totenkopf001的惩处内容觉得怪怪der
就直接上站规
根据¢ PTT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十五及二十六条如下
第四章 对于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五条(得提出建议事项之范围)
使用者对于板主或小组长关于下列事项之管理,得依本规则提出建议:
一、板规或群组规范之内容。
二、精华区及进板画面之编辑。
三、其他影响一般使用者之看板使用权利者。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对于小组长之建议,于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再来看看板规5-3
5-3.板务问题应以站内信与板主连络,违者视为闹板。
当然totenkopf001被处分的内容看起来只是单纯在抱怨而非建议
但板规5-3是否有跟站规牴触之问题?
这篇文会不会被4-3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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