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就是给行人走的,不能停车
所以后站一堆机车被开单,但是显然警方对于没牌的电动机车没辄
没办法开单,也没拖吊处理。 不过这或许等法案通过,电动机车挂牌能解决
比较看不过去的,是每周三、五、六、日的时候 (没错,就是夜市营业时间)
为什么警方能放任烤玉米跟炸地瓜球的摊贩在人行道上面营业
直接停一台小货车在人行道上面,人行道占好占满,要行人走哪里?
这还不是临停违法,他已经拿人行道来“营利”了!
警方完全视若无睹,无作为,这才令人生气!
查了一下法规,现在人行道临停还不能拍照检举,必须要打110通知警方去处理
等苗栗县市长都是有关系有背景的上来,我看这些法规就真的都是参考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