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国中被霸凌过
那是连拍照功能手机都很少人有的时代 (约15~20年前)
后悔不知道这是刑事案件
去警察局报案是警察强制要介入的
否则推责任等于是吃案
个人觉得学校要负一定责任
在被害者面前体罚加害者又记过
但却没告诉被害者应该要去警察局报案
使我甚至到高中看了一些"骂xxx赔多少钱"的新闻
才知道公然侮辱的范围很广
有人回想当时学校的法治教育是如何吗?
我个人觉得国中自行去警局报案的可能不多
因为我看霸凌相关的论文调查
询问被害者如何应对霸凌的问题中
选项几乎都没有自行报案
如果每个国中生都会自行报案的话
应该也不会还有什么自残的新闻出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