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8-08-21 22:50:00如果是依据司法院释字第535号,须以有相当理由足认你的行为已构成或即将发生危害者为限,否则不能随意临检你。临检进行前应对在场者告以实施之事由,并出示证件表明其为执行人员之身分。but上面说的通通都是屁,实务上你不配合警察临检的话,通常就会带你到警察局去。告也没用,有某位杨姓律师因为常常被临检,试过了很多次了,法院都判警察无罪。更恶劣的警察看你不配合的话,还会想办法用话激你,你骂他们的话,侧录器的影像档会被剪接成只有你骂警察的部分,然后你会被以妨害公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