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iningwing (热血高校中肯番长 飞小羽)》之铭言:
: 真正被判定罪的有几人?被判几个月?有几个人没有易科罚金而进去关的?
: 易科罚金之后离婚了,受伤害的那一方有得到自己该有的实质赔偿吗?
: 这种对受伤害的一方根本没有保障的通奸罪留着干嘛?
: 真正要保障受伤害的那方,真正要惩罚婚姻中出去外面做错事的那方,
: 就应该把通奸罪废除,把民法中诉请离婚的赡养费修改调高到几百万台币起跳,
: 让民事法庭来给予违反婚姻契约的一方钜额惩罚,
: 让在婚姻中受损权益而决定中止婚姻契约的一方得到真正的实质补偿。
<通奸>本来就<有罪> (因为: 1. 的确破坏别人家家庭 2. 的确伤害小孩权益)
在这种<通奸有罪>的"概念"下
大部份的人是不敢冒然去做<通奸>行为
可见: 大部份的人 是有受<通奸有罪>概念约束的 (=这"概念"有保护到<大多数家庭>)
看看以下新闻: [新闻] 韩国通奸除罪化 多名韩星大解脱
许多韩国艺人如歌手卓在勋、女演员玉素利等人都因为“通奸除罪化”
而被认定为无罪,免除牢狱之灾。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242470
<通奸除罪化>若让人民"更敢"通奸 (无罪? 免除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