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entalk版规 7/2日生效

楼主: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6-30 16:53:47
1.禁止发广告文、灌水文、空白文、宣传文、洗板文、含18禁连结或内容等文章
1.1.未满50字文章,标点、连结、新闻内文 不予计算
1.2.回文和讨论串完全无关之文章
1.3.和板旨无关之私人事项,例如问板文以及私人恩怨
1.4.他板事务
1.5.问卷调查请来信征得任一板主同意
并于发表问卷时标明学校、学系、指导教授及同意板主
发表问卷时选择[学术]标题
违者文章删除,累犯退文。
视情节给予禁止发言(零~三十日,广告文、问卷文和18禁连结可上永久)
2.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发表文章
2.1.无法使用文字表达者不在此限
初犯者直接删文不另通知,累犯者视情节给予禁止发言(七~十四日)
3.禁止对他人做出人身攻击或辱骂贬抑等情事,含推文
3.1.指称某人并且辱骂脏话
3.2.指称某人或其文章且做不实指控,包含指称未违反板规文为废文
3.3.无意义连推嘘(空白推嘘、只有符号推嘘、语助词推嘘等没有说明)
连推嘘定义为同篇文章两次以上,或同作者不同文章在一周内三次以上
3.4.禁止发文讨论任何板友,推文不在此限
3.5.于他人文章下无指名谩骂,视为辱骂原PO。
违者初犯禁止发言三十日、累犯九十日+退文、三犯视情节给予永久禁言
文章予以锁定
4.禁止任意公开他人水球记录、信件、照片、个人资料等
4.1.如征得本人同意则不在此限,但内文需注明
4.2.如有实际被骚扰情事可部份公布水球或站内信,但id需马赛克
4.3.如为初犯且公开之相簿或连结为非特定之人,水桶九十日,累犯永久禁言
4.4.公众人物之公开相簿不在此限
4.5.包含以其它方式(ex:blog、album)公开,然后在本板以各种暗示明示方式
散布者。
违者永久禁止发言,文章退文。
若A在B的文章推文散布他人个资,B有责任删除该违规推文(或加马赛克)。
若B接获当事人或板主通知,上站1小时后,仍不协助删除,视为共犯,禁止发言30天,
原文退文。若B发布文章后未上线,板主可视情节主动删除该文章(不退文)。
5.转录文章至本板或从本板转出请征询原作同意
并于内文最上方附上原po同意的信件或水球以兹证明
5.1.新闻不在此限,但请注明出处。
5.2.转录自己文章(尤其是问题文),最多跨2个板,超过2板者,直接删除不予通知
违者禁止发言 零~三十日,被转录文章及含转录内容之回文一律删除
6.非版主不得使用公告、警告、空白标题、彩色标题、全符号标题等
违者视情节禁止发言(零~三十日)
7.公告文不得回复,更改标题亦同
7.1.有任何宝贵意见请寄站内信与版主沟通
7.2.板主声明可回复的公告不在此限
违者禁止发言(七~三十日),并且该文退文。
8.禁止发闹版文、挑衅文,含推文
8.1.删改他人推文,当事人请求删除者不在此限
8.2.以偏盖全特定族群或歧视特定族群,加了问号也一样
(例:男人都会劈腿,非处女都是PUMA,宅宅都很恶心)
8.3.引起众怒连嘘之文章
众怒连嘘定义为24H内可辨识不同人嘘成X2~XX
8.4.蓄意挑衅某人或某族群
8.5.声明排除异己之文章(例:女人应该滚出这个板)
8.6.鼓励或强调违法、违规,以及严重不尊重他人之情事
8.7.蓄意闹版文由版主自由心证,且另劣退删除。
8.8.触犯板规后删文者,额外禁止发言三十日。
(例如文章骂句脏话后删除、被嘘到X1就删除)
违者禁止发言三十日处分,累犯者九十日及退文、三犯者视情节给予永久禁言
单篇文章予以锁文,如为讨论串板主视情况删除收精华区
9.禁止发政治文、宗教文、主义文
9.1.包含党派族群或政治议题抨击
9.2.跳针用宗教劝说或传教者
9.3.强制灌输他人需服从特定主义者
9.4.特殊议题可来信要求板主开放讨论 板主视情况决定是否开放
初犯者直接删文不另通知,累犯者视情节给予禁止发言(七日~永久)
10.若被禁止发言期间,经查证用分身发文者,分身即无条件禁止发言及退文(无违规也一
样)
且禁止发言之起算日则由分身被禁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10.1. Ip相同者,即视为分身
例:假设A被禁三十日,他在第十五日时用B分身发文被抓到,那A与B的禁言天数
就是B+30(推文亦比照办理)
11.禁止征男/女朋友、一夜情,及以上前提为目的之联谊
初犯者直接删文不另通知,累犯者视情节给予禁止发言(七日~永久)
12.累犯判决方式
12.1.一周内在不同文章中攻击相同人相同事件视为累犯
12.2.在一周内连续违反相同板规者视为累犯(攻击两个人以上亦算连续违反)
12.3.结束禁止发言后触犯和先前相同板规亦以累犯计
12.4.文章与推文均有违规,视为累犯。
12.5.符合以上任两条者视为三犯
13.连续犯
13.1.若违反多项板规尚未被水桶,视为连续犯
13.2.判决方式同12.累犯判决方式
14.如推文导致无法退文,则于原处分另加九十日
15.恶行重大者,板主可列于本板不欢迎名单(永久禁止发言)
15.1.辱骂本板板众者 (ex: mentalk板都是宅宅~)
15.2.禁言后,多次开分身发文者
15.3.连续犯或累犯达三次以上
16.任何板务及水桶问题请礼貌来信,否则送交Violation处理
如沟通后仍对板主判决不满请去组务
16.1 板规建议与讨论请于板规下推文讨论,勿另起文章,违者退文。
17.优文推荐制度
若版友认为该文章是优秀文章,且值得被保留下来,
请于推文输入"推荐这篇文章",满20人且推文数未低于20者,收录精华区与M文。
18.检举板友违规,请择一板主来信检举,并且信件以[检举] 开头。
内文请附上文章代码、违规内容、违反哪条板规
未有明显违规者,板主不会回信。
作者: ssnlee (来治猩猩的我)   2014-06-30 17:37:00
你的第九条我看了颇呵呀
楼主: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6-30 18:35:00
颇呵呵 早就有了耶
作者: laechan (挥泪斩马云)   2014-06-30 19:07:00
板规一堆禁止, 看了就烦现在是在戒严还是搞白色恐怖
楼主: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4-06-30 19:15:00
不然发表一下你的高见阿~ laechan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4-06-30 19:18:00
戒严或白色恐怖的话光你这2行推文就能禁言你了有些人没经历过戒严时代老是拿着戒严说嘴真是可笑喔对了 台湾法律超多种的~ 光刑法里的字还比板规多台湾现在也是戒严状态囉? 噗疵相信你活在台湾一定也感到很烦 快移民到没有法律的国家吧^^
作者: kitune (狐)   2014-06-30 20:32:00
当时要选版主都没一个人出来 现在意见很多╮(﹀_﹀)╭
作者: jemc1905 (karma)   2014-06-30 21:28:00
跟之前差不多吧,男板以前就是比女版严肃
作者: a9wh61ks (A9)   2014-06-30 22:22:00
还是没解决某人推文让板众极为反感的事...
作者: kudoshaki (法恩)   2014-07-01 00:08:00
要说的话,上一篇的跳跳虎反而让我比较反感...
作者: emip (遇到疯狗)   2014-07-01 01:00:00
现在的铁盒让我觉得憋得很辛苦 不过这也是好事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7-01 12:18:00
伟哉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02 17:31:00
怎么改都一样奶称霸啦
作者: https (热闹一下)   2014-07-02 17:33:00
版规九让人看了心旷神怡
作者: uwmtsa (补刀)   2014-07-02 23:14:00
板规一堆禁止, 看了就烦。不如改成正面列举,板规有写的才开放,没写的一律禁止,这样应该就不会烦了。
作者: sougly (5566得第一)   2014-07-02 23:22:00
楼上好主意耶 哈哈
作者: secpeda (secpeda)   2014-07-03 13:25:00
新加坡:我们都是这样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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