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休学要留三个月

楼主: fifa186 (落叶)   2020-08-24 22:55:59
你有一点没说清楚:
硕一时老师给你助学金,你这一年做了什么事?领钱有做对等相应的工作吗?
看你文中说的,感觉似乎违反规则的是您
一,要离开必须三个月前讲,这一点看起来老师事前有告知规定
虽然规定有点严格,但您既然同意找这个老师了,那也没啥好说的,当然只能照规矩
二,看老师的信,意思好像是您硕一领了12个月的助学金,但并未执行计画,等到要您执行
计画,您却要离开
看起来好像是老师先给钱养你,结果等要做事情时,你却要离开
所以情况到底是?
如果真的是我讲的那样,那确实蛮糟糕的
你是可以直接不念走人啦
但这种态度,如果出去工作也是会很不好过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20-08-24 23:14:00
你想太多了,不可能先给钱不做事,只有可能是先做事,钱延后给三个月也是你想太多了,硕士班能力的交接量不可能三个月才能完成,顶多一个月。要走的最大,不合理的规定是因为你有求于人(毕业证书/奖金),当把柄消失后,不合理的规定请自己视而不见,要休学还交接东西已经是很负责任了。毕竟在学校没有薪资,既然不要唸了,多待一天就是亏一天外面的薪水,每个人都有自己要养活,不是吃空气吃责任肚子就会饱,这是身为一个管理者自己在订规则时要考虑到的,不是订一个奇怪的规定希望别人来遵守不要说是研究生了,我们lab的研究助理,领薪顺的喔,说要离职下个礼拜就走了,谁管你们。学生竟然要求交接三个月,完全不合理
作者: finley1990 (Finley)   2020-08-25 07:39:00
教授讲的那些话,只能骗骗年轻研究生,外面的世界才不是这样,哈哈哈
作者: tataTangQQ (TaTa)   2020-08-25 09:15:00
劳工楷模
作者: syusin (那里没有我)   2020-08-25 09:30:00
那封信件内容看起来就是说他领取没做事啊 1F怎么会觉得没这种事 我也看过很多欸
作者: blence ( )   2020-08-25 10:47:00
领取没做事的处理方式,绝对不是免费留下来三个月骗没出社会的人用的
作者: BronzeMaster   2020-08-25 11:54:00
从业界的角度当然一个月前讲就OK,人力不够顶多再请但从老师的角度,已经接的产学不能放鸟,学生也不能临时在招,你的工作转给其他同侪也不公平,要说教授骗年轻人感觉是有点过了,但有时候就是会有双方都没做错,但结果就是有人会吃亏的情况,找个合理的说法尽量交接好,在一个月内认真把之后的事安排好,应该也不会太为难你
作者: blence ( )   2020-08-25 13:31:00
原po内容是提到三个月把工作完成,并不是一个月把工作交接前后两者差很多,内容上不该自行延伸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20-08-25 15:25:00
我也遇过老师拿a报b 拿b报c啊,这都不是新闻了,重点就是不可能让你爽领钱而这段时间都没在做事,不论你是做a做b还是做c都一样学校名目本来就移来移去的
作者: advocate (advocate)   2020-08-27 01:50:00
就算做的是行政工作,以一个月6000来算,做满40个小时就没有什么问题。
作者: qtzbbztq (阿杰)   2020-08-27 14:43:00
你这种说法才是糟糕 给钱不叫学生当下做事情那是你做为老板的失职 哪有人现在给钱 预定以后做事的难道学生当下领了钱 没有被绑在研究室吗?有可能吗? 已没有做计划相关内容当作理由要求人家留下 根本没有道理 有做事就该付钱了三个月这种规定 不是严格的问题 是根本就不合乎规定作为一个学生 最好有办法说换指导教授就换 说不接就不接 说争取权益 用嘴巴讲都很简单 但实际上要承担后果的都是当事人 不是给建议的是阿 学生确实可以决定要换指导教授 但有这么容易吗?大多数人还不是得勉强接受指导教授的规定 但这难道就代表这是对的? 劳基法都没有三个月这么长的规定作为计画主持人 凭什么可擅自搞到三个月?不去检讨设下不合理规范的老师 去检讨被迫接受不合理规范的学生 有道理吗?
作者: VL1003 (路人V)   2020-09-02 21:07:00
学生跟教授,大概就跟小孩跟父母一样,在怎么像朋友也永远不对等,个人同意楼上说法,学生接受就OK? 都没想过学生是有压力下被迫接受的这可能性。 先给钱预定之后做事,可以阿,钱给多少? 给一点点钱然后绑你未来半年一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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