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好奇一个问题
这次牢柯罪证比较足的应该是侵占政治献金的部分?
然后贪污的部分证据目前偏少 也是目前TMD支持者生气的点
那这样可以说是北检起诉侵占时顺便起诉贪污的部分吗
这样只要起诉一次就好?
可以一次全部起诉 被告同一个人我没有研究政治献金那个我不太清楚 但是图利跟收贿里面应该会有大量证据资料会是共通的
就位什么北检不先起诉侵占 等收集好贪污的证据再起诉第二案
因为地检署只能羁押4个月 如果继续侦查到1月都还没起诉就只能把柯文哲放出来时间已经快到了 在不起诉就来不及了
再加上阴谋论 昨天吵的大法官靠今天起诉柯文哲转移注意力对啊 起诉之后交给法院判断是不是要继续羁押
要看其他证据够不够力ㄚ假设你拿刀砍人 指纹对上 监视器也拍到 然后你说你没杀人法官也不会理你能够打死不认放出来其实代表检察官自己证据不够充足如果证据不够 你又一直说你不知道 法官根本没办法依照这些证据觉得你嫌疑重大 就只能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