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不分区陆籍配偶递补 内政部:需放弃国籍

楼主: medama ( )   2024-11-09 14:47:08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排名第15的李贞秀,由于其具有中国配偶身分,若届时递补立委,不得
拥有双重国籍。她为此开呛裁撤陆委会,并要民进党先修宪承认共产政权。对此,内政部
今(8)日强调,我国国民担任公职者,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以外之国籍,均应放弃。
李贞秀表示,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双重国籍者从事公职才必须提出放弃外国国籍声明,“
要我提一个依中华民国《宪法》不承认的‘国家’国籍放弃证明,逻辑上就不合理,除非
民进党完成修宪、承认共产党政权,否则陆委会根本没存在的必要,直接并入外交部得了
”。
内政部表示,国籍法第20条已明文规定我国国民兼具外国国籍者,应于就(到)职前办理
放弃外国国籍。此规定是为确保我国国民担任公职者,负有国家忠诚义务。
内政部重申,为避免国人兼具外国国籍者,担任民选公职人员之情事发生,已于98年3月
30日函请各级民意机关及县(市)政府于渠等就职前,告知如兼具外国国籍者,应于就职
前办理放弃外国国籍,并于就职之日起1年内完成丧失该国国籍及取得证明文件。
内政部强调,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以外之国籍,均应放弃。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24-11-09 14:49:00
有没有放弃实质上有差吗我想了一下感觉没啥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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