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人蛇诈欺拐国人到柬埔寨“卖人” 法院认情勘悯恕减刑轻判
〔记者王定传/新北报导〕吴姓男子(通缉中)与前妻朱姓女子伙同子女经营人蛇诈骗集团,以家族在柬埔寨经营赌场生意,可获丰厚报酬为由,拐骗2名求职者到柬埔寨后,再以美金7800元卖给其他诈骗集团,新北地院合议庭审酌朱女与子女同意被害者回台,相较于将被害人卖断或人体器官买卖,恶性较轻,且为避免这类案件,嫌犯拒绝让被害者返台,以刑法59条酌减其刑后依买卖人口罪,判处3人2年8月至3年不等徒刑。
检警调查,吴家人分工仔细,吴男是人蛇诈骗集团首脑,负责与柬埔寨当地犯罪集团接洽
,及联络买卖人口事宜,次子负责在柬埔寨接应被害人及贩卖、转卖人口,朱女则是帐房,管理不法获利及仲介费收支等事务,女儿则负责招揽人口,并为被害人办理护照及处理机票航班等出国事宜。
检警调查,以吴男为首的人蛇诈骗集团,刊登广告标榜“高薪、包吃、包住、包机票”或透过友人居中牵线,拐求职者至柬埔寨打工,实际是把被害者关押在柬埔寨当地的诈骗园区,从事诈骗机房工作。
检警调查,前年11月,吴家女儿透过友人牵线,以家族在柬埔寨经营赌场生意,可获丰厚报酬为由,把2名求职者拐到柬埔寨,吴家次子接手后再以7800元美金,将2人卖给在柬埔寨当地由中国人所组成的诈骗集团,在诈骗园区内从事诈骗机房工作,2人若违反规定或未达业绩,就会遭到凌虐、殴打及电击,甚至关进“小黑屋”内拘禁。
检警还发现,吴家还成立家族群组,讨论诈骗事宜,其中,吴家次子屡次在群组中发表惊人言论,例如:“没父母卖掉刚好(指被害者)、没人找我”、“不择手段、家财万贯”,甚至抱怨台湾媒体报导柬埔寨诈骗集团一事“他们要挡我财路…报个屁”。
去年7月间,2名被害者借词患病紧急返台就医,经协调终于返国并报警处理;怎料,朱女获知后竟对女儿说:“你爸说早知道柬埔寨那两个就不给他们回去,直接在那边弄死他们”。
审理时,3人否认犯行,合议庭不采信,并斥责3人所为助长诈欺集团,严重危害个人人身
法益及社会治安。
但合议庭审酌,被害者身在国境外难以求救,又无法自由进出诈骗园区,若非吴家人同意其等返台,并代为办理护照及机票,2人是否能回国还是问题,且相较于将“卖断”使被害者终无返台之日或人体器官买卖,3人恶性与危害社会程度相对轻微,为免犯嫌日后为规避罪责,拒绝让被害人返台,纵使3人均否认犯行,仍有犯罪情状客观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而显可悯恕,虽科以法定最低度刑,仍嫌过重,而有情轻法重,违反比例原则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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