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应该说,我只要猛攻这个案子,他们就只能闪躲了。
: 我举的案例是这个,台南新化母子杀人案:
: 这个案件发生在2003年,有个叫刘华昆的人见财起意,
: 闯进一位老板娘的家里行窃,事蹟败露,于是一不作二不休,把老板娘杀死了。
: 之后为了灭口,又把老板娘的六岁儿子用毛巾吊死在衣橱里...
: 这家的长女回到家里,看到的是母亲跟弟弟的尸体,心灵受到严重创伤;
: 后来刘华昆被判死刑定谳,但直到现在还没执行,
: 废死联盟表示,对刘华昆的审判显有未尽完全之处,不应该执行。
: 按照废死联盟的逻辑,这个叫做"已经死过一次了,很痛苦,不该让他再死一次",
: 各位能认同这种说法吗?
这种都是等哪天废死
又想拿其他案子出来带风向
拿出来叫她们闭嘴用的
顺便凸显他们没在意过受害者人权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