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咪] 无聊看板规

楼主: int0x80 (请逐项修改)   2022-05-23 21:01:15
原来文章分类是写在板规里面的
这样应该代表板主如果想要改分类的话得要改板规
以下一些我觉得有趣的:
四.3 本板采不告不理原则,未于置底之检举服务台检举,板主不得处理。
这条的“不得”感觉有点鸡肋,板主可以自己去检举服务台检举或用分身
四.6 违规事实发生 → 板友检举 → 板主查证 → 做出判决。
虽然看不懂用意,不过感觉又潮又正式
四.8 于检举提出时,已超过十四日之文章,不受理检举。
这样的话感觉可以去修改那些超过十四日以前发的文,放一堆十八禁连结之类的
五.2 发文者得自行决定是否删除推文,但不得未经推文者同意修改推文。
这其实应该是没有什么争议的。不过我在想,什么叫修改推文呢?
只能删不能修,是指一次必须删一整个推文吗。不过PTT的机制应该是一行算一条推文
所以假如有一个使用者一次推好几行,然后作者把中间的的某行删了,刚好会改变整个推
文的意思,那这样算是修改推文吗?我觉得应该要算。
五.10 (3) 公然注明补血,板主得任意删除板上该ID所发之文章并退文,并水桶三个月
看起来是为了能够退文,让处罚能够影响到其他板
作者: EMANON231 (荷莉叶特)   2022-05-23 21:05:00
上次板主选举就有很多候选人在政见提到分类的增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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