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件供人消费的物品是以单独的类型出现的。 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财力去购买
某件消费品,但是我们的工业社会却给了我们一种“先验”的特权,作为一种集体的优
雅和正式自由的标志,它就是选择。 物品的这种可获得性是“个性化”的基础。
只有消费者有了各种各样的选择,他才能超越购买的严格必要性格,而个人地介入
更进一步的层次。 事实上,我们根本已没有不做选择,而只是出于用途考量来购买一件
物品这样的可能——今天已没有任何一件物品如此地提供给“零程度”的购买了。 不论
是自愿或是被迫,我们所拥有的选择自由强迫我们进入一个文化体系之中。
这个选择因此有似是而非之处:如果我们把它当作一种自由来感受,那么我们一般
不会感觉到它是一种强加在我们身上的东西,而且,通过它,是整个社会强加在我们身
上。 选择这一辆车,而不选择另一辆,您或许把它个性化了,但作出选择这个事实本身
,却使您进入了整体的经济体制之中。
斯图亚特· 穆勒(Stuart Mill)认为:“只是选择这件或那一件物品,以使得您自
己和他人有所不同,这个单纯的事实本身,便是一项社会服务。”消费物品的不断增多
使社会把人的选择能力更容易地转移到物品身上,如此便消除了个人需求这一项潜在的
威胁对它具有的危险性。 我们由此可以明白看出,“个性化”不只是一个广告策略:这
是通过物品和信念的“个性化”,想要更佳地整合个人的一项社会的基本意识形态概念
。
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