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PP你4不4在嘴人

楼主: pp1877 (低调之神)   2021-08-21 00:44:12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 引述《jerry7668 (回归初衷)》之铭言:
: : 嘴你以前的同事
: : 跟现任的版主群
: : 想起恶堕的PP
: : 姆咪
我没嘴啥吧?我这些真的就只是讲事实而已,
那个就只是复制板规时漏了而已,然后没几个人知道,
虽然我也明明早知道,但我机掰人也懒得说,反正我顾问又不负责,
而且我看有几个知道的也没在意急着改,那我也不用当回事嘛!
板规就是你们那届板主自己看着办就好,确实也没啥大不了的,
真要说嘴应该就是嘴那个板主被罢免过就算糟糕的逻辑,
我们都知道就连现实上只要你有办法闯进程序带对风向甚至合法化自己出钱出力,
民主的罢免就只是个笑话,更不用说PTT的罢免难度比起来还算是相对低了~
而且其实我挺羡慕你们这些被罢免过的,某种意义上就是自己做事原则的考验,
毕竟不是什么事都是顺风才算正确的,这时候可以看到很有趣的社会实验。
顺带一提其实我那时候对累犯还有永桶的判定,
板主彼此间的想法也不尽相同,我虽然同意多数决,
但我很不信任多数决,所以我比较倾向共识决,
所谓的共识决是没人强力反对就成立,
所以通常没算出啥大事怎样我也不会主动干涉...
这个你们当初看阿康永桶申诉结果应该早就多少有感觉到。
: 推 F16V: 我以为天龙不仲 08/20 10:39
: 是说,这只“龙”在哪儿?
: 而且她已经离开一个月半以上了,还能有此等思念,实在令人感慨万千呢……
: 但话说回来,就现在的争点来看
: 恐怕不得不担心,在球球、红红卸任以前,永久禁言的系列案能否作结?
: 谁も知らない世界で、心の中は谁にもわからない。
其实我原本很想说这可能不太适合到之后做处理,
因为我记得你们针对过这点改过板规了对吧?8月8号那篇?
那确定执行之后统计方式就要是新制,还要跟新板主有共识啥的,
但后来想想其实这事都已经拖到你们这任才开始要弄的话,
好像也不差这时候急着处理掉,除非你们现在很急着把谁桶掉?
所以我只简单说了些直接的处理方案,反正永桶也不是不能申诉的,
真的怎样了你们这事就能直接上升到干脆让当事人房子人或小雨来替你们决定啦XD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8-21 01:11:00
除了这个,跟之前小埋的转文定义之外,还有很多消失的板规但应该没人在乎= =
楼主: pp1877 (低调之神)   2021-08-21 01:19:00
也真的没啥好在意,因为现在都可以让你们自己决定就好啦~只要该做到位的程序都做到,法治就没有能拒绝执行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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