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引战条款

楼主: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5:44:27
※ 引述《ILoveMegumin (紫咲刻印虫)》之铭言:
: 虽然板主的解释是2、3
: 但我也觉得按字面的意思会跟皇城一样
: 万一板主换人可能1、2、3都不行
: 修法建议
: (1) 负面攻击边缘板或不特定板众、挑衅、恐吓之文章或推文,得处水桶最多三个月,并
: 得退文处分。
: ↓
: (1) 负面攻击边缘板或恐吓不特定板众之文章或推文,得处水桶最多三个月,并得退文处
: 分。
: 修法理由
: 1、负面攻击边缘板→保留
: 这条可以阻挡不看板规的偷看仔、外来的闹板仔
: 看过去案例确实有发挥不错的功能
: 建议保留
: 2、负面攻击不特定板众、挑衅之文章或推文→删除
: 群体攻击这件事在边板算常见现象
: 针对XX厨、X粉、XX朋友的攻击履见不鲜
: 如果更换板主或是认定过于宽松
: 有灭板之虞
: 建议删除
: 3、恐吓不特定板众→保留
: 恐吓这件事已经有造成板友现实上生命、身体状态的危险
: 建议保留
: 大概是这样
: 如果不修的话也没关系
: 建议而已
11.引战条款
(1) 负面攻击、挑衅、恐吓边缘板之文章或推文。
(2) 负面攻击、挑衅、恐吓边缘板特定板众之文章或推文。
(3) 恐吓边缘板不特定板众之文章或推文。
得处水桶最多三个月,并得退文处分。
看了爱惠惠的建议 稍微修改如上
原因如下:
1. 边缘板的部分独立于(1)
2. 恐吓不特定板众独立于(3)
3. (2)的部分将"负面攻击、挑衅"限缩于"特定板众"
确保原本命题2的部分,得以从文章内容判断严重度。
以及命题3的部分,因攻击、挑衅行为而发生的争吵行为。
板主与爱惠惠觉得这样如何?
当然我不会选板主,爱惠惠大概也不会。
所以当纯嘴炮我也无所谓。
楼主: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5:46:00
我觉得负面攻击特定板友不能拿掉 挑衅可以考虑拿掉所以选择独立论述
作者: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49:00
这样也可以 其实我只担心发完夸黑文就进桶了
楼主: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5:49:00
我知道 其实最一开始我想举例但是没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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