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引战条款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26:13
※ 引述《Katsuyuki118 (胜之・改)》之铭言:
: 假设我是夸黑
: 123的情境我都被负面攻击到了
: 不论文章底下有没有吵架
: 有人检举的话都该桶的吧
: 拿吵架当水桶依据是哪边的板规?
虽然板主的解释是2、3
但我也觉得按字面的意思会跟皇城一样
万一板主换人可能1、2、3都不行
修法建议
(1) 负面攻击边缘板或不特定板众、挑衅、恐吓之文章或推文,得处水桶最多三个月,并
得退文处分。

(1) 负面攻击边缘板或恐吓不特定板众之文章或推文,得处水桶最多三个月,并得退文处
分。
修法理由
1、负面攻击边缘板→保留
这条可以阻挡不看板规的偷看仔、外来的闹板仔
看过去案例确实有发挥不错的功能
建议保留
2、负面攻击不特定板众、挑衅之文章或推文→删除
群体攻击这件事在边板算常见现象
针对XX厨、X粉、XX朋友的攻击履见不鲜
如果更换板主或是认定过于宽松
有灭板之虞
建议删除
3、恐吓不特定板众→保留
恐吓这件事已经有造成板友现实上生命、身体状态的危险
建议保留
大概是这样
如果不修的话也没关系
建议而已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5:27:00
可是这样修改会变成连推文吵架都不能管了吧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28:00
还有人身攻击可以用
作者: walter741225 (瓦特)   2021-04-10 15:29:00
然后如果文章内写边板台男都XXX 这样怎么判?\可是原本这些都是引战你的论点我觉得是OK的 但是改完之后会变 1 2 3都不能判 目标是2能观察 3要能判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1-04-10 15:31:00
你要不要当板主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34:00
边板台男都XX 跟 边板XX厨都XX 我是觉得都不应该桶就是了
作者: Katsuyuki118 (赫萝我老婆)   2021-04-10 15:34:00
边板有边板的玩法 吵架也桶就不是边板了= =我支持这个改法 不爽去提告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36:00
群体引战其实也很难告得成 吵起来的话就看对方有没有人身攻击 用这条检举
作者: an94mod0 (an94mod0)   2021-04-10 15:38:00
我觉得乃共臭机是挑衅
楼主: ILoveMegumin (惠惠我老婆)   2021-04-10 15:40:00
醒醒 你不是花丸 你也不是亚美
作者: chuchu000 (chuchu000)   2021-04-10 15:42:00
奶共臭机太多了 你在说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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