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重复检举?

楼主: moumoon5566 (廢文果實能力者)   2021-01-16 21:07:14
※ 引述《walter741225 (瓦特)》之铭言:
: ※ 引述《sos976431 (淡江金城武)》之铭言:
: : → tzunghan: 对 你理解了 都处理了 又再推文 哪里不符合重复检举 01/16 20:39
: 虽然已经没我的事了
: 但毕竟是我开头的
: 我想表达的事情其实一直很简单
: A板主在处里的事情 B板主介入
: 即便我知道B板主不知道A板主的状况但我还是提问了
: WHY?
: 因为A板主的状态是停留在不符合板务的状态
: 这里指的是"现充条款 判自删无违规"
: 变成说整个检举过程 在B板主的认知是结束了
: A板主不明
: 而对检举人尚未结束 因为这是不符板龟的判决法
: 变成需要"提问" 跟 "补充事证"
: 而"补充事证"的行为 被B板主当作是重复检举
: 那问题出在哪?
: 1. 板主不应该对现充的检举直接说"自删无违规"
: 2. 另一个板主不应该无视这个错误
: 直接对解释or补充事证 判"重复检举"
对啊 你们两个版主处理事情太慢了
快去推荐我当第三位版主
我每天都有空处理版务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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