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ptie ([ ])》之铭言:
: ※ 引述《jumisui (老婶/老姨/老欧巴桑)》之铭言:
: : 坦白说,我并不想回这种文,但因为我已50岁,所以,我有教育小朋友的义务。
: : 就是,要有正确的观念14岁以下都叫儿童,那违反儿少法,要尊重小朋友和儿的
: 老实说
: 我也不想回这种文
: 但因为我已经18岁以上了
: 所以我有受过一些基础教育
: 比如说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什么地方都有法律的存在
: 而且法律这件事从来就不是真理
: 只是人订出来的规则而已
: 只在它定义的范围内有效
: 今天如果到公海上……
: 就没法律了吧
讨论其他国家的法律比较麻烦,就讲台湾的部分就好
中华民国刑法
第 3 条
本法于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者,适用之。在中华民国领域外之中华民国船舰或
航空器内犯罪者,以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论。
第 7 条
本法于中华民国人民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前二条以外之罪,而其最轻本刑为三
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适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罚者,不在此限。
第 227 条
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女为性交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你在公海上也没用,不过找一个法定性交年龄比较宽松的国家应该就没事了
不过满14岁的话只要不在国内就没事了耶,好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