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mptie ([ ])
2020-12-29 21:57:46※ 引述《jumisui (老婶/老姨/老欧巴桑)》之铭言:
: 坦白说,我并不想回这种文,但因为我已50岁,所以,我有教育小朋友的义务。
: 就是,要有正确的观念14岁以下都叫儿童,那违反儿少法,要尊重小朋友和儿的
老实说
我也不想回这种文
但因为我已经18岁以上了
所以我有受过一些基础教育
比如说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什么地方都有法律的存在
而且法律这件事从来就不是真理
只是人订出来的规则而已
只在它定义的范围内有效
今天如果到公海上……
就没法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