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cktionary (小屌书橱)》之铭言:
: 光是一个案件给不同法官判会有不同结果这件事
: 我就觉得所谓的"标准"真的是暧昧不清
有关于这葛嘛
就拿日常生活大家最常接触到的刑法来说好了
其实如果去看了下国家考试的考题
同一个争点就有好几种见解
自然而然在实务上
可能同一案件同一争点大家的解释都不同
: 我个人希望台湾可以仿美国
: 法官必须有一定年龄以外还必须有律师的实业经验
: 不然一堆直接转职成法官的低能儿
: 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 这种的条件"应该"会比要求学历更有帮助
从109年开始
司法官考试就不再像现在这样是毕业后就可以直接考
考上能就直接从学生晋升成司法官
要先有三年的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才能考
不过我觉得这葛政策应该会蛮失败ㄉ
如果工作经验是律师的话
应该不会有太多人想要转任八
律师工作比法官弹性多了
而且台湾法官薪水又低
吸引力没有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