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推文才真的是让人觉得幽默...
→ ufenlong: "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涉及诽谤喔! 11/05 13:52
这句不涉及诽谤喔...因为你们两个不是最烂这是客观事实...
说你们不是最烂很应该啊...因为你们就真的不是最烂...我是在给你们鼓励...
→ ufenlong: gkc先生的确有转寄一篇文章给我,但该信内容笼长又语焉11/05 13:53
→ ufenlong: 不详,我看了之后搞不懂g先生的意图为何,所以我就顺手11/05 13:54
→ ufenlong: 删了。信件内容其实只需要写"我已非不受欢迎人物"即可,11/05 13:56
→ ufenlong: 转寄了一个拐弯抹角的文章,但又没有直接达自己的意图,11/05 13:57
→ ufenlong: 这目的不禁令人疑惑到底是想干嘛?11/05 14:02
据gkc说...他转给你的文章就是群组长原原本本的公告...
也就是这篇 #1PseEoJE :
10/09 sitos □ [公告] 处理 #1PgdVacE (Magic_Center)
所以你的意思是群组长的公告语焉不详拐弯抹角囉? 那为什么同样gkc请我代转的
紫微斗数讨论区版...以及G大同样转寄给占卜版版主..人家就看得懂?
直接寄信说"我已不是不受欢迎人物"才有问题吧? 口说无凭有什么公信力?
直接转寄给你群组长的公告...这才有凭有据吧...
→ ufenlong: g先生在魔力神殿与魔力群组板务有非常多申诉与被申诉的11/05 14:04
→ ufenlong: 文章,突然转寄一篇笼长又意图不详的文章给我,你认为意 11/05 14:07
→ ufenlong: 图到底是想干嘛?况且塔罗板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他 11/05 14:09
→ ufenlong: 有转信给q板主吗? 11/05 14:10
群组长的公告...不管转给谁...都要依公告照办吧...难道转给q版主你们就不需要照
公告解桶?
→ ufenlong: 假设群组长认定我有怠职之嫌,我愿意个人一肩承担 11/05 14:16
事实上...光是七月的公告你们都没照办了...
按照小组规的超过14天就是怠职...
→ ufenlong: 喔!对了,"你们两个还不是最烂的"这句话也涉及人身攻击 11/05 14:18
请问哪里人身攻击? 如果我是说你们两个(是)最烂的...那也许还有得讨论...
但现在是说你们不是最烂的有什么问题? 如果我们班20个人...
我不论对排名1~19名的任何一个人说(你不是最烂的)...
好像都符合事实耶...也不会有人说我设及诽谤...
最让人不解的是...一群人中一定有人做得好有人做得烂...
那依据事实客观评价这叫言论自由...不是诽谤...
不然雅虎跟虾皮拍卖干嘛要设好评、普通、极差的评价?
所以我照实给卖家极差评价叫做诽谤会被告?
事实上...连续两次都超过14天怠职不处理...退一步说就算真的被评价烂
也是客观评价...因为事实就是没把事情处理好...
推 eternalviva: 群组长要硬起来囉 gkc&分身们继续孬吧 呵呵 11/05 15:21 :
老套了啦...分身这个梗有人都用超过一年了...
但过了一年...就是没有人拿得出真凭实据跟证据...只能空口抹别人是分身...
U版主...真的要说是诽谤...上面这个骂人"孬"才是诽谤..要分清楚..
※ 引述《qllvv (百事柠檬可乐儿)》之铭言:
: 有关tarot板申诉事项应先寄予板主信箱,本板板规第5条参照。
: 国家研究院管理总则第二条第2项第3款亦有类似规定。
: 此规定即在使板主第一时间有办法即时反应,以保障使用者权益。
: 事实上当wearewinner 10/29转文至Magic_Center后ufenlong即解除禁言。
: 11/03/2017 15:58:14 ufenlong 解除 gkc 的禁言限制 (距原期限尚有 3278 天)
: 理由: 命理群组改变规定,gkc解除终身水桶
: 倘gkc使用者能即时通知板主,必能尽早解除水桶,
: 所谓连续一犯再犯云云,并无理由,请小组长明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