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版主benchen警告一次

楼主: Paulnewman (子玄)   2015-08-16 12:33:58
判决:
经申诉,板主Benchen超过两个月未上线,
根据判决条例,版主超过30天未上线,以警告一次论处。
两个月共计60天,先行警告一次,
去信后请于一个礼拜回复,若无回复,则以警告两次论处。
去职处理。
Paulnewman
4.命理群组内之看板,最长不得超过十四天无任一板主管理,
若长达十四天无任一版主可上站,则需事先于组务版报备。
请假开始与结束之日期,若超过十四天无上站也无报备,
被申诉或经组长举发后,则公告或去信三天内至组务版解释,
若无解释也无正常理由,则以违规论。
一年内违规二次以警告一次论处。
未上站之版主若超过三十天未上站,则以警告论处。
一年内警告两次,则去职。
※ 引述《EV5928 (CHIA-CHI)》之铭言:
: 1.申诉之版名:Name
: 2.申诉之版主:benchen
: 3.申诉之原由:已经两个月没上站
: 4.以下附上申诉之原件:
: 《ID暱称》benchen (南瑶) 《经济状况》小康
: 《登入次数》3211 次 (同天内只计一次) 《有效文章》920 篇 (退:0)
: 《目前动态》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进信件还没看
: 《上次上站》05/26/2015 17:03:22 Tue 《上次故乡》211.72.253.39
: 《 五子棋 》 0 胜 2 败 0 和 《象棋战绩》0 胜 0 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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