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命理研究院组规:版主篇

楼主: Paulnewman (子玄)   2012-09-25 01:29:18
版主自律守则即日起更改为正式组规,一并上呈自群组长处,目前修订三条试行
之,请各位版主遵守,若有任何问题,请于一个月内提出。
1.本“命理研究院组规:版主篇”,适用于本组命理学术色彩之各版,
规范本组群内之版主。
2.版主不得违反站规,违者以警告论。警告两次则直接去职。于本群组
去职达两次,则永远不得担任本组版主职务。如利用版主职权非法赚
钱、图利他人,或在非开放广告、连结等看版广告宣传者,将不经警
告直接去职,情结重大者将永不录用。【详细法规请参照广告篇】
3.担任本组之版主,有管理版面之职责,若版主长期无法来站上,或经
常无法来版上管理,则请自觉,或找寻适当的版友担任副版主服务。
4.命理群组内之看板,最长不得超过十四天无任一板主管理,
若长达十四天无任一版主可上站,则需事先于组务版报备。
请假开始与结束之日期,若超过十四天无上站也无报备,
被申诉或经组长举发后,则公告或去信三天内至组务版解释,
若无解释也无正常理由,则以违规论。
一年内违规二次以警告一次论处。
未上站之版主若超过三十天未上站,则以警告论处。
一年内警告两次,则去职。
4.版主每年请假总日数不可大于九十日。
如有为难之处,请自动让贤。
5.版主需定期管理看版或精华区:
一、看版争议宜于七天内处理,超过十四天不处理争议,则以怠职论,
记违规一次。
二、精华区部分:
A、若本来精华区已经完备,则版主自行处理即可。
b、精华区之完备,则由组方认定,希望至少有版主区、版务区等
几大区块,本组目前要求至少要条列五个资料夹,若无法达成
请于组务申请并说明理由。( 未完备精华区者,经组方公告限
期三个月处理之)
c、若精华区什么都没有,或者不完备又不整理,经申诉、去信通
知,七日内不来版上解释,无正当理由,则记违规一次。记了
违规又不来答复,则每七日记违规一次,直到去职为止。( 两
次违规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达去职标准)0m
6.版主可制定版规,因应版面条件和学术条件制订规范,惟不可违反站
规和组规,否则以无效论。为版面水桶和和删文、劣文事项,建议有
以下动作:
1.将文章 copy 放入精华区。
2.宣布惩处内容及原因。
3.进行惩处。
4.使用者若不服,则去信沟通,有歧见则至小组内申诉处理。
7.本小组禁止一切营利行为,或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所从事之活动,包括
广告招揽、募集团购、资金借贷、咨询服务及其他相关情事,违者除
不公告直接删文水桶,情节重大将列为国家研究院不受欢迎使用者。
看版开设目的若有涉及金钱往来,使用者须自负法律责任,若有营利
行为发生,则从严办理。
1.签名档部份也属广告禁止之范围,若有以上之字样皆视为广告处
置之。详细细则请参照“命理研究院组规:广告篇”。0m
2012.09.26 pasaword、paulnewman组长群
【注】关于第 5条第二款之精华区的部份,各位版友若对某版精华区有异议,可提出申
诉,得组长通知后,该精华区版主得在一周内来组务版答辩,此申诉以两年内一次为限
,答辩若不过关,则需提出精华区修整方案。
若无故不来答辩或答辩不过关又不修改,则记违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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