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ish2007经版友申诉,其版主资格不符一案,判决文如下:
经查ID_Finance判决文#1FGBvu_M,
内有:
HSNU_1120 长期为看板成员及非成员用于不当更动帐号数值行为,
板主 dokelung 却从未有回报或其他管理作为,视为提供更动帐号数值之工具,
依不当更动帐号数值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七款及第十条,
处有效文章数及帐户归零、分身帐号砍除、停权八周、罚单五张,
并解除其于本站所有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本站公职。
于 HSNU_1120 以大量无意义内容文章提高自身有效文章数者,
依依同办法第二条第五款及情节轻重处分如下。
jo6m062929、jimmy112030、paobob、ifish2007 处有效文章数归零、
分身帐号砍除、停权七周;
查,该判决文显示判决虽无停止ifish2007之公职,但犯刑重大,并且文章
数归零后,就未达本组要求版主200篇文章的要求,因此拔除版主职务。
查,dewbj申诉的ifish2007版主适任问题,仍有两项争议:
一、该判决文并无解除ifish2007之公职,解除的是dokelung的。
二、本组群申请版主需200篇,但没有说,当版主后,没有200篇即撤除版主。
三、惟,ifish2007担任版主以来,从未在版上有管理之痕迹,也没有任何文章
、公告出现,似乎并没有担任版主之现象。
【附注】
一、此案仍可上诉,ifish2007本人可在本版上提出管理方针和方法,或提出
曾经管理看版的痕迹,经由组长群讨论,可重新判决。
二、200篇之要求尚待更高站方或群组方解释,此案属个案,并不适用他案。
组长paulnew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