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请问这样的板主、板规是适当的吗?

楼主: obst (子鸣)   2007-05-05 23:49:47
小组长的回应点出两个关键,我的回文也就先从这两个关键切入,
一、推文开放与否的处理方式。
其实一直以来,ptt站方对于板主的权力都有明确规范,这些规范可以从Board_Law
的精华区2-3“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一文里找到。以下附上该板位置:
  市民广场 报告站长 Ptt咬我
   PttBoard 本站 Σ批踢踢板务部 [okcool]
  Board_Law 板务 ◎板务法规板 站务站长
而这些规范的具体展现,就是板主帐号可以拥有相对应的管理指令,
比如板主权力义务规范第二条第十八款
(18) 文章置底权:
板主得以针对重要文章设定为置底之权力。
既然有此规定,板主专属的编辑指令就会多出置底设定的功能。
但如果站方认为使用某些管理指令虽然可以使用,只是需要受限,则在该项规定里,
会同时附注说明。比如板主权力义务规范第二条第十二款:
(12) 看板隐板权:
板主有权隐藏看板整理看板文章,但是除了班板团体性质之外的看板,需要先
向上层组务或站务报备后,并在组务板告知隐板时间长短与目的,并由所有板
主同意后,才得以隐板,并且跟小组长报备隐板后,小组长得增加自己为板主
,监督看板状况。
黄字就是站方的附注要求,我举这例子,试图说明一个概念,如果一个板主指令里
的功能,需要额外透过一定程序才能使用,则“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一文会特别说
明,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那基本上就跟编辑精华区、设置底文一样,不需特别先
进行什么前置作业。而板主进行推文设定的权力,记载在“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一
文的第十三款,内容如下:
(13) 看板推文设定权:
板主得以设定该看板之推文状态。
注意到了吗?站方对于这项权利的陈述跟第十八款的“文章置底权”,是一样的。
也就是说,根据站规,板主设定看板推文与否,跟去标定某篇文章置底一样,都不
需特别进行什么前置作业。
而考察其他不可推文的看板,其板主对推文设定规则的理解,也是跟我所认知到的
一样,我随手举几个禁止推文的看板当例子:
a-diane板,自2005年5月6日后,就再也没有推文纪录,现在也无法推文,板主也没
做过任何征询或说明、发布的动作,以下附上该板位置:
  国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学, 学术 [Junchoon/Maj
  PoliticMan 研究 Σ政党/政治人物研究院 [Iamaidiot]
  a-diane 人物 ◎初选起跑! UmbertoEco/ha
PoliticLaw板自始自终,都不能推文,板主也没做过任何征询或说明、发布的动作。
以下附上该板位置:
  国家研究院 政治, 文学, 学术 [Junchoon/Maj
  PoliticMan 研究 Σ政党/政治人物研究院 [Iamaidiot]
  PoliticLaw 组务 ◎政治群组组务看板 Iamaidiot/
ZFortune板也是自始自终,都不能推文,板主也没做过任何征询或说明、发布的动作。以
下附上该板位置:
  生活娱乐馆 生活, 娱乐, 心情 [claus]
   Astrology_12 星座 Σ十二星座带 → 十二星座讨论区 [doze]
   ZFortune 星座 ●全台星星连盟 ralph
java板不能推文,板主也没做过任何征询或说明、发布的动作。事实上,板主是直接
把“使用推文”视为板主的权力之一,只有板主才能推文。以下附上该板位置:
  战略高手 游戏, 数位, 程设 [jzs/lostname
   CompScience 程式 Σ程设 资科 资工 [PsMonkey]
   java 程设 ●[Java] 甩尾超屌就不抓你 [指] PsMonkey/ogam
我特别举这些例子出来,适足以证实,我对于条款的解读,与其他板主一般无二。
就是把推文设定,当作平常置底、M文、编辑精华区一样的事务在处理,本无须特别
进行任何征询、宣告的动作。
rainsmilech板友如果真的认为这样做,是一种独断独行的行为,则独断的板主多矣,
以我的观点,这法规本就会导致这样的结果,不如至PttLawSug (Ptt站规建议中心)
提出修法建议。一劳永逸不是很简单?
至于rainsmilech板友曾于本版279篇质疑过没有推文,是否版面会充斥只留一两句话
的回文,其实字句少,文意含量就少,如果因此导致回文内容明显与看板主旨、标题
无关,那就是一般所谓的不当文章,在我担任astrology板主期间,这种文章我都是
随看随删的。到目前为止,回文数最少的可能是1888篇,该回文不含标点符号只有十
二个字,但是该板友回答到重点,也让发问者根据该板友提供的资讯找到了答案。我
的意思是,每篇文章,我都是会亲阅的,虽然我毕竟是人类,有时会看漏,但是这种
一般性不当文章的砍除,我一向是尽力仔细的。如果rainsmilech板友觉得还是不够,
那我欢迎你发挥使用者的检举权力。
二、板规该如何设立?是否过严?
考察rainsmilech板友于本版277篇的发言,第一段,就涉及板规制订权的讨论,而且
表达了对于板主独占板规制订权的反感,下引原文为证:
“我个人觉得 板主的作风太过强硬,为什么一当上了板主,
就也都不问过板友,订了一堆规则,这样让我觉得很反感...”
但板规的设立本是站规赋予板主的权力,这一点可以参阅“板主权力义务规范”一文
的第二条第九款: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组
组规,有牴触者无效。
亦即是说,从站方的规定来说,板规,从头到尾,都该由板主来决定。一般使用者当
然也有参与板务的权力,但其权限,却是是透过连署,或者板主针对特定事务举办的
公投来决定的。
而且考察大部分板主的作法,板规的制订过程,鲜少是透过多数使用者间的讨论来达
成的,至少我还真没见过。毕竟这有执行上跟定义上的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项
权力的赋予来源为站方,所以rainsmilech板友说对于板主订定规则没问过板友觉得
反感。针对他的感觉,我可能只能建议他至PttLawSug (Ptt站规建议中心)提出修
法建议。毕竟,就这点来说,我也只是跟绝大多数的板主一样,依法实行权力。
而且我自就任astrology板主以来,只设立过一条版规,这条版规所要处理范围,是让
人产生负面感觉的一切言词,原文写的是:口出恶言、挑衅笔战、明批暗讽(有负面
用字让人觉得不舒服即属之),且罚则甚重,直接就终身水桶,被rainsmilech以“严
刑峻法”视之,可是啊,这板规的要求,跟“台湾学术网络BBS站管理使用公约”里的
使用者禁止行为是一致的。我们查阅该公约第二条:
二、使用方面
   (1)禁止利用BBS做为传送或发表具威胁性、猥亵性、攻击性、毁谤性及有商业
     版权、商业广告营利、专利性的资料及文章。
资料来源:PttLaw,PttLaw精华区3-19:台湾学术网络BBS站管理使用公约,该板位
置如下:
  市民广场 报告站长 Ptt咬我
   PttLaws 本站 Σ批踢踢法务部 [Saxon/Roses9
   PttLaw 申诉 ◎Ptt行政法院 edwinking
这项公约,算是所有学术BBS站台的母法,所以PTT站方的“使用者条款”里也提出一
样的诉求。使用者条款第五条:
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
您承诺绝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您同意并保证不得
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益或违法之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a)......
(b)张贴任何诽谤、侮辱、具威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
序、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
资料来源:PttLaw精华区第11项:◇ [公告] 使用者条款,该板位置如下
  市民广场 报告站长 Ptt咬我
   PttLaws 本站 Σ批踢踢法务部 [Saxon/Roses9
   PttLaw 申诉 ◎Ptt行政法院 edwinking
PTT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也有类似规范,考察该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
条第一项“看板违规行为”,第五款:
(五)于文章中有挑衅他人之语词或刻意制造纷争者。
资料来源:PttLaw精华区第13项:◇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条文版)
  市民广场 报告站长 Ptt咬我
   PttLaws 本站 Σ批踢踢法务部 [Saxon/Roses9
   PttLaw 申诉 ◎Ptt行政法院 edwinking
概言之,我这板规所规范的,本来就是使用者在站上不应该做的行为。而且这不是
一件很小或很特别、很罕见的行为,是一个在各种规范里都明文禁止的行为,而且
最高惩处级别都是终身水桶,证诸热门看板WOW、Baseball、Joke即是如此。也因
为考虑到这件事的重大跟常见,我看不出有任何不能浸终身水桶的理由。而且考察
相关规定,也并没有对惩处的认定方式做规范。那我应用站规赋予板主设立版规的
权限设立此条,并定下罚则并无不可。
而且反过来说,如果写文章时,用字都很审慎小心,写完以后再三看过,怎么会没
事触犯这一条呢?我会这样说,是因为我就是这样做,当然这个要求放在一般的看
板里可能有点勉强使用者,可是Astrology板被归属在国家研究院里,本来就是一
个研究性质偏重的看板,看板上使用者,也都是以讨论命理技术或求测论命为主,
这整个过程都有其专业性跟严肃性,为何这个过程没有办法好好阐述意见,反而一
开始就要允许口出恶言的可能?
以上简单解释设立该条板规的原因,不过,解释我为何设立这条法规可能不是本段
重点,如果板友真的有看板管理的公共政策、观点,想要提出,那再讨论不迟。为
何我会这么说呢?因为这一次的申诉案,虽然rainsmilech提出了两个主要的理由,
而小组长也说了:若对于板规之认定与板主不同,应与板主讨论后再行申诉。这样
看来,好像其实应该把重点摆在这项法规的政策辩论上。
可是事实上,rainsmilech从头到尾,都没有跟我针对这唯一版规进行过任何讨论,
我表列一下双方PO文时间表,就可以证实我所言非虚。
2007/05/02,23:55分 rainsmilech于astrologyPO文,标题:“为什么本板不可以
           使用推文??”表达对我的治板风格感到反感。
2007/05/03,00:48分 我回文表达:......从作者用词反推作者原意,就是对我的
           处理方式“反感”而不是想提什么建议、听听我的观点,交
           换彼此理念......
2007/05/03,23:43分 rainsmilech于astrology板PO文回复,并提出其对不可推文
           的质疑,并再度说明其反感根源在于:“板主上任之后,无
           声无息就做出一连串的动作,自以为的规范板面,似乎是只
           有自己存在的感觉。”
2007/05/03,23:56分 rainsmilech于Magic_Center发文:[讨论]请问这样的板主、
           板规是适当的吗?在该文里,rainsmilech才首度提出板规过
           于严峻的意见。
2007/05/04,00:22分 我接获小组长通知,请我尽快针对板友疑义进行答辩。
也就是说rainsmilech于Magic_Center发文前,他根本没跟我明确提过那唯一一条板规
的事,所以根本也无所谓沟通。这样看来他真的很在意板规的事吗?我真是很怀疑啊!
或者说,我就连rainsmilech是不是很在意astrology的板务运作都很质疑啊。因为他表
现出来的行为,就不像为了这些事做过功课的样子。
从他的第一篇文章开始看起(参阅本板277篇),用的标题虽然有请教之意(原文标题
:为什么本板不可以使用推文??)但是内文却没有任何请教讨论的意思,这篇文章从
“我个人觉得,板主的作风太过强硬”开始,到“也会考虑向站务方面讨论这个板这样
的作风是否妥当”结束。这篇文章里,没有看到作者rainsmilech针对相关法令进行过
理解,我援引的法律文献都是公开的资料,使用者条款甚至是加入ptt前就要看过的,
就算一开始不清楚,稍微有心查阅一下,也是可以得到相关资料。既然是要找板主讨
论公共政策,讨论管理方针,我认为对于各种法规略做涉猎是基本功!毕竟没有基本
的法律常识,对于各项政策的理解,就很容易陷入自扎稻草人的谬误。看到警察临检
开单,却把人家当作拦路打劫、索要规费的黑社会。
该文里也没有看到作者进行诸如“推文的存在价值及其必要性!”此类公共政策的申
论,作者的文章里,从也没有思考过,板主之所以这样做,背后有没有什么基于公共
政策的目的性,没有,他就单凭自己的感觉,假设板主一定是作风强硬,他就凭空想
像我定了“一堆”规则!(原文:....为什么一当上了板主,就也都不问过板友,订
了一堆规则,这样我觉得很反感)
我特别指出rainsmilech说我“订了一堆规则”这件事是“凭空想像”,是因为,事实
上,我自上任以来,只正式订定过“一条”板规。一条跟一堆,差一个字,但数量差
多了,哪有弄混的道理?事实上就是对看板不熟啊!
该文第二段又同时抛出他的第二个:“如果只是因为板主一人觉得如何 想怎么定就
怎么定,那我想只会扼杀这个板的讨论风气”,那这个版的讨论风气真的被扼杀了
吗?其实简单做一下文章量的算数就知道讨论风气有没有被扼杀了,自我去年八月
被公告上任以来,占星版的文章数量累计至截稿前约三百篇左右(1603至1905),这
个数字不见得很亮丽,但也绝不会敬陪末座,其实所谓“扼杀讨论风气”的说法,可
以用非常简单的方式去做初步预估,但rainsmilech提出他的数据了吗?或者也许他
不认同我的计算方式,那他提出他的标准跟数据并跟其他看板做过比较了吗?没有!
概言之,他要谈一个公共政策的议题,要表达他的不满,可是连基本功课:阅读相关
站规里的权利义务规定,理解板务实际运作、明确议题内容.......都没做好。综观
他的行为跟所持的理由,翻成白话就是:“他看不惯我的作法,所以要我照他的感觉
走!”可是板务作哪能单凭一个使用者的感觉,就可以改弦易辙。那改过以后是不是
又有一个使用者单凭自己的不爽,就可以要板主改正?所以我最初的回文就刻意点出
此点:
......从作者用词反推作者原意,就是对我的处理方式“反感”,而不是想提什么建
议、听听我的观点,交换彼此理念......,这无妨,每个人都有他支持或反对任何事
务的自由跟理由,但这也代表双方各有其观点,这时有第三方中立人仕在,加入讨论
的双方也才更有保障。更重要一点是组务板本来就是设计来专门处理这类问题的...
这也就是我为何要求整个辩论场所移到魔力神殿的原因,因为分析起来,rainsmilech
就是不认同我的作法,他提的种种理由,不过是为了支持他的反对而找出来的。在这
种情况下,双方已无共识。
其实,如果rainsmilech认为,我的说法误解了他的意思,他事实上是想进行一场公
共政策的辩论,或者想跟我提一个绝妙的意见,他大可在后续的回文里,提出他的观
点跟证据,为自己的主张作申辩,那么也才有点讨论的可能性,但rainsmilech虽在
2007/05/03,23:43分PO出其后续回文(本版279篇),却只是继续提出他的不符合
现实板务运作状况的另一臆测(原文: 那...如果 我单纯只想回一句话、两句话,
是否也就可以Re 一篇文章,这样的作法就是让板面比较好看,容易阅读囉??)他的
这个意见我之所以说是猜想,是因为,如果他真的关心astrology板务,他就会发现
他的猜想并没有发生,因为我都随看随删了。所以他的这个猜想,反而再度暴露出
他没做好事前功课的事实。所以他这后续的PO文,也只是再度支持我的观点:他提的
种种理由,不过是为了支持他的反对而找出来的。既然如此,双方已无共识,不如来
魔力神殿公开讨论。
我的答辩文,就暂时写到此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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