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其实,这个案子的争议最后如何落幕
我觉得已经不是重点了
重点是新北市这样的一意孤行对台湾工程界声誉在国际上已造成伤害
台湾在国际政治上的被边缘化已是不争事实
但至少国际上都认为我们是个依据法治来行政的地方,
可是新北这样一搞
以后台湾再有工程案,谁会认真地看待招标文件的规定?
资格文件也可随心所欲的翻译!
投标计画书也不用照招标要求的撰写,反正业主会为投标厂商解释!!
就算法令的主管机关要采购单位注意的事项,他们也不甩!!!
所以
以后来台湾做工程的厂商,只要专注在“经营”客户关系就够了,东西好不好没有人介意
?!?
也许有些乡民(既得利益者?)会觉得‘你们烦不烦呐’!!!
是
我也很烦
我烦的是我交了税,养这些官,看他们做的这些鸟事
这些税去救济流浪动物我还觉得更有意义
最后
我觉得这个案子的结局是
新北市坚持没错,厂商的申诉驳回
↓
厂商采取法律救济
↓
法院判决新北败诉
↓
定谳后新北因已和得标厂商签约,工程已进行中,为考量大众利益无法中止契约
↓
守规矩依规定的厂商没合约,投机取巧篡改文件的厂商有案拿
↓
台湾整体工程品质大耀进,一举突破平行宇宙隔障,成为宇宙第一
可
喜
可
贺
!
※ 编辑: freemannhsu (110.30.75.220), 09/06/2016 22: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