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9日电)
监察院调查桃园机场捷运延宕案,今天通过纠正交通部、高速铁路工程局,并对华航
董事长、前高铁局长何煖轩列出12项调查意见,显示有重大违失责任,但因超过时效不予
究责。
监察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会议今天通过监委林雅锋、仉桂美、刘德勋调查“桃园机场
捷运自政府收回自办之后,因工程转包、系统整合、机电建置、合约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等问题,工期一再拖延,迄今仍无法通车”案,纠正交通部、高铁局,并函请行政院公共
工程委员会参考改进。
公务人员行政违失部分,交通部前政务次长何煖轩、前高铁局长吴福祥、庞家骅、朱
旭和现任局长胡湘麟皆有行政违失,不过,何煖轩、吴福祥、庞家骅等3人行政违失责任,
监察院认为适用新修正的公务员惩戒法,其行为应适用惩戒权及惩处权行使权时效应为10
年,故已罹于时效而不予究责,因此,函请交通部查胡湘麟、朱旭的行政违失责任。
根据监察院的调查报告,现任华航董事长何煖轩的重大违失调查意见有12项,包括高
铁局为求本案财务评估能顺利获行政院核定及预算审查获立法院通过,漠视总顾问中兴工
程建议ME01标至少需290余亿元经费意见,迳订定预算金额为262亿,过度压缩工程建设经
费,降低其他有捷运建设经验厂商如西门子公司或法商亚斯通公司得标机会,致毫无捷运
建设经验的丸红公司得标,核有违失。
此外,监察院说,高铁局办理机场捷运招标及履约作业时,对于限制机电系统型式等
涉及政策重大事项,均未签报交通部核定;前高铁局长何煖轩对于政务次长周礼良开放机
电系统的建议,竟指示政风单位将之列入请托关说纪录,且不采北市府捷运局应开放机电
系统型式建议,执意将ME01标限于钢轨钢轮系统,不允许投标厂商提出替代方案,衍生机
场捷运在长陡坡行车安全性质疑,均核有违失。
监察院说,高铁局未经专业考量,亦未参考国内其他捷运工程兴建经验均高于5年,
为弥补长生案解约所导致的延宕及民意失望,迳规划5年的兴建时程,过度压缩招标作业
及兴建期程,何煖轩显有重大违失。1050809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8090519-1.aspx
(中央通讯社 2016-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