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纯嘘ID(ohb大请进)

楼主: ohb (好胜的命运是失落)   2012-06-18 21:24:28
(恕删引言)
※ 引述《tatsumi2512 (路人甲)》之铭言:
: 原文撷取于上一篇[公告]警告水桶名单。
: : → tatsumi2512:对不起,小弟有点问题,有谁可以替我解释一下呢? 06/18 01:47
: : → tatsumi2512:发文限制需要劣文篇数1篇一下,不是指所有板的加总吗 06/18 01:47
: : → tatsumi2512:同个ID在其他板累计的劣文超过2篇的话应该没办法 06/18 01:48
: : → tatsumi2512:在MLB板PO文吧?(还是小弟的认知有误?) 06/18 01:48
: : → tatsumi2512:如果是这样的话,本尊被劣2,分身应该也不能PO文 06/18 01:49
: : → tatsumi2512:会比较合理吧?不然设定PO文限制的意义是。。。? 06/18 01:49
: : → tatsumi2512:只要重新开个帐号就好了不是吗? 06/18 01:49
: : 要重新开个帐号,要先通过站方的分身限制认定,
: : 并且在注册以后要再等三个月才能在板上发言。
: : → tatsumi2512:我猜测大多数的应该是这个原因才会针对ID嘘吧? 06/18 01:49
: : → tatsumi2512:或者我可以开个xxxxSUCK的帐号(xxxx请带入任何ID, 06/18 01:50
: : → tatsumi2512:队伍,etc.),还是IDIOTxxxx(请带入任何ID,球员,etc 06/18 01:50
: : → tatsumi2512:然后发篇十分有内涵的文章也可以吗? 06/18 01:50
: : → tatsumi2512:但这个ID不算是违反板规吗?还是可以说不应该以ID废言 06/18 01:51
: : → tatsumi2512:类似TaiwanSuck这种ID明明看起来就很令人不愉快啊, 06/18 01:51
: : → tatsumi2512:这不算是攻击到同样住在台湾的人吗? 06/18 01:51
: : → tatsumi2512:对小弟来说,这种ID很挑衅,充满著引战的气息, 06/18 01:51
: : → tatsumi2512:那为何不能很理性的针对ID表示自己的不满呢? 06/18 01:52
: : 这点我们有考虑过...
: : 但1. 理论上来说帐号部应该要拒绝这种ID的注册
: : 2. 创这种ID的人100%(对 到目前为止没有例外)发的文都是来乱的,
: : 来乱的话就有具体的行为可以表示不满。
: : 不过这类型的帐号我们已经看到有几个在板上或MLB群组出没了,
: : 而且这类型的帐号分两种:
: : 1) 针对单一队伍或特定球员的anti: 之前群组判例是认定不能只凭ID禁言
: : 2) 针对板上大多数使用者的立场、国家等等大范围的anti:
: : 我们在考虑可以针对ID..但还是希望站务那里就先挡掉..
: : → tatsumi2512:而同样是板主公告,在某段时间后突然被嘘到X都跑出来 06/18 01:52
: : → tatsumi2512:(先前明明都是正面评价) 06/18 01:52
: : → tatsumi2512:是不是表示被嘘到X之前的决策有很大的瑕疵呢? 06/18 01:53
: : → tatsumi2512:不然没太大的问题怎么会被嘘到X都跑出来。。。? 06/18 01:53
: : → tatsumi2512: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06/18 01:53
: : → tatsumi2512:对于重新开个帐号那段或许我的表达不是很好, 06/18 02:36
: : → tatsumi2512:我想表达的是:想来乱板的有很大的机会同时拥有2个 06/18 02:36
: : → tatsumi2512:以上的ID吧? 06/18 02:37
: : → tatsumi2512:那假设本尊ID被水桶,他只要开分身ID上来不闹 06/18 02:37
: : → tatsumi2512:不就没事了吗?也不会被水桶。(如果照目前规定的话) 06/18 02:37
: : → tatsumi2512:那水桶本尊ID的意义在哪?我想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点吧 06/18 02:38
: : → tatsumi2512:另外关于anti的ID,如果其ID很明显地犯了板规3, 06/18 02:38
: : → tatsumi2512:也许是板规2,那为何不能嘘?为何不能水桶处份呢? 06/18 02:38
: : → tatsumi2512:对于anti国家等的ID,目前的情况就是站务组不一定 06/18 02:38
: : → tatsumi2512:会帮忙挡掉,这种期待有点不切实际吧? 06/18 02:39
: : → tatsumi2512:而目前已存在在ptt上的类似ID,如果在MLB板上PO文, 06/18 02:39
: : → tatsumi2512:不能嘘,不就表示我们不能对这种充满挑衅意味的ID 06/18 02:40
: : → tatsumi2512:表达自己的不满? 06/18 02:40
: : 但帐号审核是站务层级的权限与事务,
: : 看板这边根据#1F8RlzqQ (Sportcenter),
: : 是没办法拒绝通过帐号认证的使用者id实行其使用者权利。
: : 我们能做的只有依据他在板上的行为来进行管理,
: : 顶多就是用最高的标准对待。
: 不好意思,可以请o大解释一下"最高标准对待"的意思吗?
: 只要有令人不愉快的ID发文的话就会水桶吗?
: 例如Taiwan Suck等。
我们能做的是最高标准对待,
也就是一旦有一点点的引战或乱板行为我们就有理由介入处理。
但我们不能一看到ID发文就水桶。
ID审核权在站务手上,一旦通过了就拥有一般使用者的权利,
板务上是不能够直接在没有实际行为的情况下就先扼止其权利。
: 而o大你的解释并没有回复到我的问题。。
: 对于ID让人不愉快,充满著挑衅意味,我们可以嘘ID表达自己的不满吗?
: 例如Taiwan Suck。
不行。
禁纯嘘ID有两个层面:
1. 保障所有使用者都拥有正常发言的权利
2. 维持板面秩序
实际实行还有另一个问题:
谁来决定这个ID是不是"让人不愉快,充满著挑衅意味"?
TaiwanSuck当然非常明显,
但那更多的,充满想像空间的灰色地带呢?
所以我们还是只能回归到"以行为为准则",
没有具体的乱板或引战"行为",
板务这边是不能直接禁止其行使他的使用者权利的。
: : → tatsumi2512:即使这个ID本身犯板规也拿他没办法不是吗? 06/18 02:40
: : 不过这个谢谢你提醒我。
: : ID、暱称、签名档均属于文章内容的一部份,
: : 如果是ID、暱称、签名档犯板规,
: : 都是可以惩处的。
: 所以往后有令人不愉快的ID出现在板上时,
: o大会立即给他们警告水桶囉?
: 例如Taiwan Suck。
: 还有上述ID,暱称,签名档均属于文章内容的一部份会成编辑在板规之中吗?
: 请不要只是回复说会检讨,这种回复跟常开空头支票的政府官员没两样。
: (如果有某政府官员是板友,不知道我会不会因为上面这句话进水桶呢。。。?XD)
: 还烦请回复:
: 1. 会列进板规中。
: 2. 不会列进板规中。
: 3. 需要时间讨论,但请明确告知何时会有结论。
: 谢谢。
对不起,这段话我要修正一下,
我回去翻了一下站规,
根据站方的分工原则以及#1F8RlzqQ (Sportcenter)的判例,
板务没有判定ID的权力,这个权力在帐号部手上。
我们可以根据不当使用暱称、签名档来进行判罚,
但ID不归我们管。
相关判例请见Violation板。
所以你的问题的回答就是
"暱称、签名档均属文章内容的一部份,
但ID板务方是没有权力管辖的。"
不过一旦这种引战式的ID出现,
我们通常都会用最高的标准检视,
但,一样的且一再强调的,没有具体行为我们不能够判罚。
: : → tatsumi2512:而之前造成板友众怒的ID,不就是因为各个板友在表达 06/18 02:40
: : → tatsumi2512:他们的不满吗?既然该ID或其分身造成众怒, 06/18 02:41
: : → tatsumi2512:甚至引发争吵,那不就是犯了板规1? 06/18 02:41
: : → tatsumi2512:那不能嘘不是很吊诡的一件事情吗? 06/18 02:41
: : → tatsumi2512:不因ID废言的立意很好,但说真的, 06/18 02:41
: : → tatsumi2512:目前的做法只是让有心的人方便大钻漏洞而已,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不但无法改善板上风气,更只是让整个板变得乌烟瘴气。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如果某个ID起初造成众怒,变成板友看到ID就嘘,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那也是他先让人有不好的观感,那应该要做的事情,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不就是他自己必须先认清这个情况,慢慢累积优质文章,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然后最终取得大家的认同才是正确的做法吗? 06/18 02:42
: : → tatsumi2512:不然按照目前的做法,只要换成分身1,分身2,分身3, 06/18 02:43
: : → tatsumi2512:然后无限循环。这种情况大家还能拿这种人怎么办? 06/18 02:44
: : → tatsumi2512:板主能拿这种人怎么办?不就只是连不满都不能表示而已 06/18 02:45
: : 不过目前造成混乱的状况并不是因为ID、暱称、或签名档造成争议,
: : 而是其他板友们把他板事务扯进MLB板来对该板友进行大规模的挑衅。
: : 你说的作法正是我们提倡,也是我们建议他的作法。
: : 但目前的状况就是只要他一出现发文就是一堆纯对人的嘘文,
: : 就算是正常的文章也是一样,
: : 这样的情况甚至影响到其他板友。
: : 另外,分身id要来乱板只要有乱板的行为我们就会处理。
: : 但是没有"行为",站方又允许每个人拥有至多两个帐号,
: : 板务这边只能对看板行为做限制,
: : 因此如果没有在MLB板上被水桶,分身id又没有违规的行为,
: : 我们是不能够主动处理的。
: : 喔对了,站方只允许至多两个帐号,
: : 所以不会有分身1、2、甚至更多的状况。
: : 一但有的话我们可以直接送至组务,请他们转送帐号部处理。
: 我想纯嘘ID的起因应该是某板友在其他板引起众怒,
: 结果被劣2,但还能用分身在MLB板上发言引起的吧?
: 但o大的解释是:其他板的列文数并不会影响到MLB板的发文权力。
: 那我想要请教o大的是:
: 如果我这个帐号在其他地方被嘘到劣2,
: 可是我在MLB板很乖,那我可以在这个板上发文吗?
: 目前的系统应该是不行吧?
: 所以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你们要怎么处理呢?
: 帮忙代PO吗?
: 还烦请回答。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需求,可以请板主代PO。
我们在审核文章、认定可以post以后,就会帮忙代PO。
代PO原则同样的不是只适用在劣文数超出规范。
如果你的ID注册时间不够长,但想要在板上PO文,
一样可以找板主代PO。
我们在审核文章、认定可以post以后,就会帮忙代PO。
: 再来就是,既然系统设定劣文数是看某ID在所有看板的劣文总数,
: 不就代表了整个ptt里,劣文数是跟着ID的?不论这个ID想在哪个看板发文。
: 因为就是有问题,引起争议等等才会被劣文不是吗?
: 那这就代表是该ID本身有问题才会被有劣文限制的看板限制发言不是吗?
: 所以去区分在哪个板被劣文我觉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因为这样一来,我这个ID在其他板被劣2的时候,
: 可是我在这里很乖,
: 所以o大你们也要想办法让我在MLB板发言啊,
: 即使是系统不让我发文,你们也要想办法让我发文。不是吗?
其他板领的劣文是其他板的事务。
各板送出劣文的标准不同,
硬是要拿其他板上的行为来套用,
预测该ID至MLB板上也会发生同样的行为,
这才叫做未罪先罚,这才叫做越权。
剩下的请参照上一段代PO的原则。
: 说真的,因为这次的事情我才第一次知道,
: 原来MLB板的劣文数只看板上啊。
: 怎么跟其他的板都不一样啊?
: 所以,可以请o大回复我,如果这个ID在其他板被劣2,
: 我该如何用这个ID在MLB板上发文呢?
: 请不要告诉我去申请另一个帐号喔。
: 因为我爱这个帐号,这个帐号就代表我。
: 既然o大你说不因以ID废言的话,如果发生了上述的情况,
: 你们应该可以帮我想办法解决,让我在这个板上可以用这个ID发言吧?
请参照代PO的原则。
: 再来说站方至多只能拥有两个帐号这个部分,
: o大你省略了主词,我只能自己推测主词是"一个人"吧?
: 那。。。。如果我要的话,
: 我阿公,阿嬷,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 弟弟,妹妹,加上住在附近的亲戚,以及一些不玩ptt的朋友。
: 哇,我怎么可以借到这么多人的身分证来创帐号啊。
: 我要来乱的话,你们要怎么处理呢?
: 这才是重点吧?
: 结论是:我不认为目前的方式是好的做法,
: 如果要力行不以ID废言这规定的话,
: 那请提出如何抑止上述刻意来乱板的情况?
: 谢谢。
一旦有乱板的具体行为,被抓到就是送至组务后转送ID_Multi。
但一定要有"具体行为"。
申请一大堆帐号不代表就一定是要来乱板的。
如果是多重帐号就适用《多重帐号检举处理办法》,
如果是共用帐号就适用《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明明就有可以处理的更加彻底的方式,
为什么一定要以ID废言这种可能侵害正常使用者权利,
并更严重的扰乱板上秩序的方式?
: : → tatsumi2512:我想这是为何o大会被嘘到XX最主要的原因吧。 06/18 02:45
: : → tatsumi2512:另外补充刚刚没说到的一点,如果被劣2, 06/18 02:52
: : → tatsumi2512:分身还可以发言的话,那发文与推文限制中, 06/18 02:52
: : → tatsumi2512:劣文篇数 1 篇以下的意义是? 06/18 02:53
: : → tatsumi2512:就ptt上各个看板而言, 06/18 02:53
: : → tatsumi2512:那个劣文篇数应该是指所有看板的总篇数吧? 06/18 02:53
: : → tatsumi2512:假使我这个ID在其他看板累积到劣2, 06/18 02:53
: : → tatsumi2512:我可以写信给你们板主说: 06/18 02:54
: : → tatsumi2512:我想发言,可是系统不让我发言,因为我在其他板被劣2 06/18 02:54
: : → tatsumi2512:可是我在MLB板很乖,没被劣文,所以请让我PO文这样吗 06/18 02:55
: : → tatsumi2512:还是其实只是我的认知有误? 06/18 02:55
: : → tatsumi2512:系统上的设定是我在其他地方劣2也能在MLB板上PO文呢? 06/18 02:56
: : → tatsumi2512:辛苦板大了。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06/18 02:57
: : 如果这个使用者有分身,那劣文门槛的意义的确不太高..
: : 但如果这个使用者没有,那劣文门槛的确可以挡掉一些恶意的使用者。
: : 在ptt快速扩张,帐号很难申请的那个时候,
: : 劣文门槛真的还满有用的....
: 所以目前此限制没用的情况下,
: o大的意思是要废止此一限制吗?
: 因为现在如果劣文只计算在MLB板上的劣文,
: 根本挡不掉o大所谓的"恶意的使用者"吧?
我没有说要废止这个限制,
我只有说劣文限制在处理无分身使用者帐号是有效的,
但面对有分身的情况效果比较差。
这部份是PTT站规和系统的限制,
我们不建议使用者以这样子的方式使用ptt。
最后要再强调的是,
没有发生的具体行为就不能够处理。
我们能做的就顶多是列管、严加戒备,
但没有行为就是不能处理。
限制嘘ID要防止的是"因为纯嘘ID所造成的板面紊乱和负面风气所造成的乱板状况"。
一旦有乱板的具体行为产生,请向板主们检举,
而不是自行动用私刑结果造成更大的动乱。
作者: ps20012001 (开始想明年新计画)   2012-06-18 21:29:00
真这样下去..以后大家就得比谁落郎多 互嘘决斗了...
作者: bztfir (恩恩呵呵)   2012-06-18 21:31:00
我觉得蛮有道理的啊
作者: kinosky2000 (Jizz in my pants)   2012-06-18 21:36:00
推~ ^^
作者: dehong   2012-06-18 21:41:00
很有大版该有的气度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4:00
不雅ID算是站规上的漏洞吧 以遵守站规的立场上 嘘ID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5:00
的确算私刑 且造成板主所言之顾虑 但如果回归立法之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6:00
本意 以不雅ID影射或直接污辱他人事物 想必绝对有违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7:00
当初立法的本意 如果将遵守法规为目标 而无视法规之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8:00
漏洞 则犯了行政学所说之“目标错置” 该遵从的是法
作者: WindowsSlate   2012-06-18 21:49:00
之本意 而非法规条文 条文只是予人一个概要而非全部
作者: qingalen (qing)   2012-06-18 23:05:00
保障发言的权力,就可以牺牲其他人表达意见的权力?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10:00
牺牲其他人表达意见的权力纯属无限上纲 因为照这种逻辑根本不应该制定板规 因为牺牲了他人表达意见的权利嘛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11:00
更何况无意义嘘文从本质上来说根本就属于不符合板旨的推文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12:00
跟MLB板半丁点都扯不上关系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13:00
自由 权利被无限上纲之后 我跑到你家吐口水都有理了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14:00
但是事实是这样吗?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27:00
吐口水跟无意义嘘来比? 亏您还是组务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28:00
"不应该制定板规"和"不应该制定不合理的板规"是两回事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30:00
(三楼抱歉)像三楼的无意义推或是无意义箭头 符合板旨?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31:00
跟MLB版有很多丁点关系?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级喜欢于小文)   2012-06-18 23:33:00
↑上面这个无关版旨,请查办?
作者: tsaumond (孟德)   2012-06-18 23:34:00
板主们的想法跟立场已经一讲再讲了,听不下去的人还是听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23:34:00
推^^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级喜欢于小文)   2012-06-18 23:34:00
到底是多在意嘘文这东西阿?害怕前面嘘字就关掉阿。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37:00
我发现很有趣的一点是无意义嘘本来是可以用劝导的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38:00
版主却坚持开罚 严重者水桶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39:00
到是转到劣文分身的议题后 却说"不建议使用者以这样子的方式使用PTT" 其中奥妙我到现在仍无法参透
作者: WLR (WLR™)   2012-06-18 23:40:00
板主辛苦了,建议的板友辛苦了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23:40:00
明明适用此条款就那几个ID而已 你只是找不到桶他们的具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40:00
如果事情不该无限上纲 就回头来看看各种行为的妥适性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42:00
再看看制定板规去限制使用者的权利 每一条都可以拿来检讨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44:00
这推文里面到底谁在无限上纲了...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2-06-18 23:46:00
你觉得我一开始是回应谁?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8 23:48:00
我只能说幸好你们只是管板的 假如管的是洋基 我看那天球场入口贴上禁嘘a-rod 都不觉得奇怪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8 23:51:00
他们会说这是两回事        然后举出吐口水的例子
作者: ARODisGod (娘子快出来看上帝)   2012-06-18 23:58:00
这很c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l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9 00:00:00
存嘘a-rod booo 请问我嘘球员要桶吗?
作者: away01231259 (风)   2012-06-19 00:04:00
禁纯嘘ID就很莫名啊 那纯推ID要不要一起桶
作者: turtleian (乌龟)   2012-06-19 00:07:00
某z都说不在意了 虽然还是狂推文
作者: immortalqq (大牛)   2012-06-19 00:07:00
很单纯的不因人废言 这道理应该懂吧
作者: ryanw1982 (whatever)   2012-06-19 00:09:00
因人废言因人废言 没有人会有废言?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9 00:13:00
不因人废言我懂阿 现在是在讨论是不适合用板规规范?你用板规要求大家要(表面上)有美德????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9 00:14:00
那温良恭俭让 四维八德你懂吧?要不要也入板规?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35:00
楼上,与公益(看板正常风气,使用者发文权利)有关时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36:00
不因人废言就不只是一个道德要求,也可能变成法律要求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0:00
秩序、风气这种规范目的原本就和道德会有结合关系...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1:00
无意义推、空白推如果造成扰乱风气的效果一样可能开罚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2:00
例如那个ID一发文板友就先给他推个5页使推文阅读困难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3:00
的话就是如此,但目前还没发生过这种情况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4:00
在PTT站规历史上类似的情况也许是推娃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5:00
道德要求转换成法律要求需要的是有效规范中界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6:00
但何谓有效规范,在PTT不若现实法律违宪审查严谨,板主的制订板规权有相当程度的权威性,受规范者只能走体制外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7:00
抗争(一直和版主吵架),所以要最终解决这争议就是要有
作者: FatBearInn (FBI胖熊旅店)   2012-06-19 03:48:00
一个PTT站规审查机制,不然就只能在罢免和服从板主这两个极端方案之间选择一个了。
作者: kuyung (无敌暴龙)   2012-06-19 03:51:00
楼上说的好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9 10:07:00
推板主 这才叫民主法治 而不是未罪先审的大民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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