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关于纯嘘ID(ohb大请进)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01:57
原文撷取于上一篇[公告]警告水桶名单。
由于o大没有完全解答到我的疑问,
回推文又太长了,所以才想另行重新发文讨论。
而这篇文章的内容并不只是单单跟o大间的问题,
而是对于MLB板板规的疑问,会影响到所有上MLB板的人,
所以请让我在此发文,不要叫我回复到o大的个人信箱啊啊啊啊。
另外,我知道对于这个议题出现在板上会造成许多人的不愉快,
(因为我就是其中一个人,只是现在忍不住了。。。)
请先让小弟在这里说声抱歉。对不起,污了大家的眼睛,
以及影响到大家看板的心情。m(_ _)m
因为文章很长,所以请有兴趣讨论的板友耐心观看,
谢谢。m(_ _)m
: → tatsumi2512:对不起,小弟有点问题,有谁可以替我解释一下呢? 06/18 01:47
: → tatsumi2512:发文限制需要劣文篇数1篇一下,不是指所有板的加总吗 06/18 01:47
: → tatsumi2512:同个ID在其他板累计的劣文超过2篇的话应该没办法 06/18 01:48
: → tatsumi2512:在MLB板PO文吧?(还是小弟的认知有误?) 06/18 01:48
: → tatsumi2512:如果是这样的话,本尊被劣2,分身应该也不能PO文 06/18 01:49
: → tatsumi2512:会比较合理吧?不然设定PO文限制的意义是。。。? 06/18 01:49
: → tatsumi2512:只要重新开个帐号就好了不是吗? 06/18 01:49
: 要重新开个帐号,要先通过站方的分身限制认定,
: 并且在注册以后要再等三个月才能在板上发言。
: → tatsumi2512:我猜测大多数的应该是这个原因才会针对ID嘘吧? 06/18 01:49
: → tatsumi2512:或者我可以开个xxxxSUCK的帐号(xxxx请带入任何ID, 06/18 01:50
: → tatsumi2512:队伍,etc.),还是IDIOTxxxx(请带入任何ID,球员,etc 06/18 01:50
: → tatsumi2512:然后发篇十分有内涵的文章也可以吗? 06/18 01:50
: → tatsumi2512:但这个ID不算是违反板规吗?还是可以说不应该以ID废言 06/18 01:51
: → tatsumi2512:类似TaiwanSuck这种ID明明看起来就很令人不愉快啊, 06/18 01:51
: → tatsumi2512:这不算是攻击到同样住在台湾的人吗? 06/18 01:51
: → tatsumi2512:对小弟来说,这种ID很挑衅,充满著引战的气息, 06/18 01:51
: → tatsumi2512:那为何不能很理性的针对ID表示自己的不满呢? 06/18 01:52
: 这点我们有考虑过...
: 但1. 理论上来说帐号部应该要拒绝这种ID的注册
: 2. 创这种ID的人100%(对 到目前为止没有例外)发的文都是来乱的,
: 来乱的话就有具体的行为可以表示不满。
:
: 不过这类型的帐号我们已经看到有几个在板上或MLB群组出没了,
: 而且这类型的帐号分两种:
: 1) 针对单一队伍或特定球员的anti: 之前群组判例是认定不能只凭ID禁言
: 2) 针对板上大多数使用者的立场、国家等等大范围的anti:
: 我们在考虑可以针对ID..但还是希望站务那里就先挡掉..
: → tatsumi2512:而同样是板主公告,在某段时间后突然被嘘到X都跑出来 06/18 01:52
: → tatsumi2512:(先前明明都是正面评价) 06/18 01:52
: → tatsumi2512:是不是表示被嘘到X之前的决策有很大的瑕疵呢? 06/18 01:53
: → tatsumi2512:不然没太大的问题怎么会被嘘到X都跑出来。。。? 06/18 01:53
: → tatsumi2512: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06/18 01:53
: → tatsumi2512:对于重新开个帐号那段或许我的表达不是很好, 06/18 02:36
: → tatsumi2512:我想表达的是:想来乱板的有很大的机会同时拥有2个 06/18 02:36
: → tatsumi2512:以上的ID吧? 06/18 02:37
: → tatsumi2512:那假设本尊ID被水桶,他只要开分身ID上来不闹 06/18 02:37
: → tatsumi2512:不就没事了吗?也不会被水桶。(如果照目前规定的话) 06/18 02:37
: → tatsumi2512:那水桶本尊ID的意义在哪?我想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点吧 06/18 02:38
: → tatsumi2512:另外关于anti的ID,如果其ID很明显地犯了板规3, 06/18 02:38
: → tatsumi2512:也许是板规2,那为何不能嘘?为何不能水桶处份呢? 06/18 02:38
: → tatsumi2512:对于anti国家等的ID,目前的情况就是站务组不一定 06/18 02:38
: → tatsumi2512:会帮忙挡掉,这种期待有点不切实际吧? 06/18 02:39
: → tatsumi2512:而目前已存在在ptt上的类似ID,如果在MLB板上PO文, 06/18 02:39
: → tatsumi2512:不能嘘,不就表示我们不能对这种充满挑衅意味的ID 06/18 02:40
: → tatsumi2512:表达自己的不满? 06/18 02:40
: 但帐号审核是站务层级的权限与事务,
: 看板这边根据#1F8RlzqQ (Sportcenter),
: 是没办法拒绝通过帐号认证的使用者id实行其使用者权利。
:
: 我们能做的只有依据他在板上的行为来进行管理,
: 顶多就是用最高的标准对待。
不好意思,可以请o大解释一下"最高标准对待"的意思吗?
只要有令人不愉快的ID发文的话就会水桶吗?
例如Taiwan Suck等。
而o大你的解释并没有回复到我的问题。。
对于ID让人不愉快,充满著挑衅意味,我们可以嘘ID表达自己的不满吗?
例如Taiwan Suck。
: → tatsumi2512:即使这个ID本身犯板规也拿他没办法不是吗? 06/18 02:40
: 不过这个谢谢你提醒我。
: ID、暱称、签名档均属于文章内容的一部份,
: 如果是ID、暱称、签名档犯板规,
: 都是可以惩处的。
所以往后有令人不愉快的ID出现在板上时,
o大会立即给他们警告水桶囉?
例如Taiwan Suck。
还有上述ID,暱称,签名档均属于文章内容的一部份会成编辑在板规之中吗?
请不要只是回复说会检讨,这种回复跟常开空头支票的政府官员没两样。
(如果有某政府官员是板友,不知道我会不会因为上面这句话进水桶呢。。。?XD)
还烦请回复:
1. 会列进板规中。
2. 不会列进板规中。
3. 需要时间讨论,但请明确告知何时会有结论。
谢谢。
: → tatsumi2512:而之前造成板友众怒的ID,不就是因为各个板友在表达 06/18 02:40
: → tatsumi2512:他们的不满吗?既然该ID或其分身造成众怒, 06/18 02:41
: → tatsumi2512:甚至引发争吵,那不就是犯了板规1? 06/18 02:41
: → tatsumi2512:那不能嘘不是很吊诡的一件事情吗? 06/18 02:41
: → tatsumi2512:不因ID废言的立意很好,但说真的, 06/18 02:41
: → tatsumi2512:目前的做法只是让有心的人方便大钻漏洞而已,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但无法改善板上风气,更只是让整个板变得乌烟瘴气。 06/18 02:42
: → tatsumi2512:如果某个ID起初造成众怒,变成板友看到ID就嘘, 06/18 02:42
: → tatsumi2512:那也是他先让人有不好的观感,那应该要做的事情,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就是他自己必须先认清这个情况,慢慢累积优质文章, 06/18 02:42
: → tatsumi2512:然后最终取得大家的认同才是正确的做法吗? 06/18 02:42
: → tatsumi2512:不然按照目前的做法,只要换成分身1,分身2,分身3, 06/18 02:43
: → tatsumi2512:然后无限循环。这种情况大家还能拿这种人怎么办? 06/18 02:44
: → tatsumi2512:板主能拿这种人怎么办?不就只是连不满都不能表示而已 06/18 02:45
: 不过目前造成混乱的状况并不是因为ID、暱称、或签名档造成争议,
: 而是其他板友们把他板事务扯进MLB板来对该板友进行大规模的挑衅。
:
: 你说的作法正是我们提倡,也是我们建议他的作法。
: 但目前的状况就是只要他一出现发文就是一堆纯对人的嘘文,
: 就算是正常的文章也是一样,
: 这样的情况甚至影响到其他板友。
:
: 另外,分身id要来乱板只要有乱板的行为我们就会处理。
: 但是没有"行为",站方又允许每个人拥有至多两个帐号,
: 板务这边只能对看板行为做限制,
: 因此如果没有在MLB板上被水桶,分身id又没有违规的行为,
: 我们是不能够主动处理的。
:
: 喔对了,站方只允许至多两个帐号,
: 所以不会有分身1、2、甚至更多的状况。
: 一但有的话我们可以直接送至组务,请他们转送帐号部处理。
我想纯嘘ID的起因应该是某板友在其他板引起众怒,
结果被劣2,但还能用分身在MLB板上发言引起的吧?
但o大的解释是:其他板的列文数并不会影响到MLB板的发文权力。
那我想要请教o大的是:
如果我这个帐号在其他地方被嘘到劣2,
可是我在MLB板很乖,那我可以在这个板上发文吗?
目前的系统应该是不行吧?
所以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你们要怎么处理呢?
帮忙代PO吗?
还烦请回答。
再来就是,既然系统设定劣文数是看某ID在所有看板的劣文总数,
不就代表了整个ptt里,劣文数是跟着ID的?不论这个ID想在哪个看板发文。
因为就是有问题,引起争议等等才会被劣文不是吗?
那这就代表是该ID本身有问题才会被有劣文限制的看板限制发言不是吗?
所以去区分在哪个板被劣文我觉得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因为这样一来,我这个ID在其他板被劣2的时候,
可是我在这里很乖,
所以o大你们也要想办法让我在MLB板发言啊,
即使是系统不让我发文,你们也要想办法让我发文。不是吗?
说真的,因为这次的事情我才第一次知道,
原来MLB板的劣文数只看板上啊。
怎么跟其他的板都不一样啊?
所以,可以请o大回复我,如果这个ID在其他板被劣2,
我该如何用这个ID在MLB板上发文呢?
请不要告诉我去申请另一个帐号喔。
因为我爱这个帐号,这个帐号就代表我。
既然o大你说不因以ID废言的话,如果发生了上述的情况,
你们应该可以帮我想办法解决,让我在这个板上可以用这个ID发言吧?
再来说站方至多只能拥有两个帐号这个部分,
o大你省略了主词,我只能自己推测主词是"一个人"吧?
那。。。。如果我要的话,
我阿公,阿嬷,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弟弟,妹妹,加上住在附近的亲戚,以及一些不玩ptt的朋友。
哇,我怎么可以借到这么多人的身分证来创帐号啊。
我要来乱的话,你们要怎么处理呢?
这才是重点吧?
结论是:我不认为目前的方式是好的做法,
如果要力行不以ID废言这规定的话,
那请提出如何抑止上述刻意来乱板的情况?
谢谢。
: → tatsumi2512:我想这是为何o大会被嘘到XX最主要的原因吧。 06/18 02:45
: → tatsumi2512:另外补充刚刚没说到的一点,如果被劣2, 06/18 02:52
: → tatsumi2512:分身还可以发言的话,那发文与推文限制中, 06/18 02:52
: → tatsumi2512:劣文篇数 1 篇以下的意义是? 06/18 02:53
: → tatsumi2512:就ptt上各个看板而言, 06/18 02:53
: → tatsumi2512:那个劣文篇数应该是指所有看板的总篇数吧? 06/18 02:53
: → tatsumi2512:假使我这个ID在其他看板累积到劣2, 06/18 02:53
: → tatsumi2512:我可以写信给你们板主说: 06/18 02:54
: → tatsumi2512:我想发言,可是系统不让我发言,因为我在其他板被劣2 06/18 02:54
: → tatsumi2512:可是我在MLB板很乖,没被劣文,所以请让我PO文这样吗 06/18 02:55
: → tatsumi2512:还是其实只是我的认知有误? 06/18 02:55
: → tatsumi2512:系统上的设定是我在其他地方劣2也能在MLB板上PO文呢? 06/18 02:56
: → tatsumi2512:辛苦板大了。还烦请指教。谢谢。m(_ _)m 06/18 02:57
: 如果这个使用者有分身,那劣文门槛的意义的确不太高..
: 但如果这个使用者没有,那劣文门槛的确可以挡掉一些恶意的使用者。
: 在ptt快速扩张,帐号很难申请的那个时候,
: 劣文门槛真的还满有用的....
所以目前此限制没用的情况下,
o大的意思是要废止此一限制吗?
因为现在如果劣文只计算在MLB板上的劣文,
根本挡不掉o大所谓的"恶意的使用者"吧?
作者: waiani (Esne)   2012-06-18 17:07:00
就一句"因为站方没规定所以没这必要"再加一个":)"就打发了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10:00
小弟拙见 比方今天一个A国的杀人犯跑去B国 那B国是否要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11:00
有特别的措施来监视这犯人在B国的行为?? 不知这样会不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12:00
举例失当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12-06-18 17:22:00
某种程度而言,如果A国杀人犯在A国有罪,我们不能推定
作者: ELF007 (艾爾夫澪澪妻)   2012-06-18 17:23:00
相同行为在B国一定有罪不是吗?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37:00
E大说的我没考虑到 看来我的举例不好 =p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39:00
不过对于杀人犯这件事情来说的话,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0:00
知道这个人是个高危险份子,还让他入国的话,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1:00
若发生什么事情时,总不能说他之前又没在台湾杀过人
作者: mdfh (您真内行)   2012-06-18 17:42:00
站规不是有说过id暱称签名档都是内文的一部分?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2:00
吧? 而发生了,谁应该负担这个责任?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3:00
漠视的人民?或是主事的政府?虽然用杀人犯来比喻可能夸张了点啦。。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46:00
哈~ T大不好意思 我的比喻不好 害你的文章有点失焦 接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6:00
to m大,可是我在"MLB板2010年新板规"里没看到耶。。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7:00
还是小弟漏看了。。。?
作者: melancholy (再见,总有一天)   2012-06-18 17:47:00
下来还是回归到T大的主题讨论吧 =)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8:00
to melancholy大,谢谢你的帮忙。m(_ _)m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49:00
只是单纯觉得假如我在其他地方被劣2后,在MLB板上还有资格发言实在是件很吊诡的事情。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0:00
而就技术层面上,到时我该如何用这个ID在MLB板发文啊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2:00
另外对于ELF大的想法,我认为这件事情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3:00
可以把ptt当成是台湾,各个看板当成是各个县市乡镇来思考的话会不会比较恰当点呢?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4:00
因为这件事情的起因不就是因为在其他地方劣2,但在MLB板还能用分身发文所引起的吗?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5:00
既然ptt的系统限制劣文篇数是看所有看板的总篇数,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6:00
是不是就代表其实只要看板有规定劣文数,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7:00
就是代表所有的看板之总劣文数,而不是单一看板?不然,如果我在其他地方劣2了,这个ID要怎么样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7:58:00
才有办法在MLB板发言啊?
作者: mdfh (您真内行)   2012-06-18 18:02:00
站规也说过一人可以有5个id 所以分身当然也不能发言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5:00
to mdfh大,拍谢,小弟刚刚把mdfh大的站规看成板规。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7:00
如果站规有规定ID暱称签名档都是内文的一部份的话,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8:00
那不能对ID暱称或是签名档表达不满按嘘的话不会有点奇怪吗。。。?现在的板规?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09:00
不知道有没有板规与站规有牴触者无效这条。。。?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0:00
如果站规说一个人可以有5个ID的话,那ohb大的2个是什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1:00
么呢。。?(搔头)
楼主: tatsumi2512 (tatsumi2512)   2012-06-18 18:14:00
回到问题点,限制不能嘘ID并不能抑止乱板的情况吧?
作者: frank123ya (法兰克123耶~)   2012-06-18 19:54:00
我猜你要吃河蟹了
作者: mp39999 (Monkey Majik)   2012-06-18 20:42:00
同意你
作者: Pttwawa (^^)   2012-06-18 21:12:00
看了这篇文..好爽
作者: letterman (信男)   2012-06-19 10:03:00
你对版务有问题自己写信给版主就好了
作者: bpvup (qqren)   2012-06-19 17:39:00
嘘楼上 对版务有问题为啥不能PO 很明显又不是只有他有疑问
作者: au03vu3   2012-06-19 22:09:00
在加一个本尊乱版被捅 分身帐号不得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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